言靖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上帝造人若真是要人繁衍後代那爲什麼有些侍奉神的人被要求貞潔呢?那些人不是應該多生才能表示他們對上帝的推崇與尊敬更何況,上帝是否存在,根本就沒有確切的定論若一個人只是為了''繁衍後代''而被生下那你還真是對不起現在生養你的人上帝有因為一個人是同性戀就剝奪他的什麼嗎?上帝有因為一個人是異性戀就對他特別好嗎?人出生時一樣都是赤裸的,沒有因為同性戀、異性戀就多了什麼或少了什麼用''上帝反對''來當作反對的支持論調還真是奇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lly224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那我們回到妳的論點吧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生育呢?只有異姓結婚才能生育呢?想想吧!這只是偶然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NA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那我們回到妳的論點吧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生育呢?只有異姓結婚才能生育呢?想想吧!這只是偶然嗎?但在精神上,的確存在著這樣的需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宇人〃☆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8 筆戰是不至於吧@@這邊應該沒有封殺同性戀!?我覺得自由的國家本就該有合理的制度同性戀並不會造成什麼社會問題......只是在一起的人變成同性而已所以合法化 其實是蠻民主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我發現這種議題每每都會把上帝扯進來,因為我們需要有個東西當做公正的標準。但上帝不過是人類幻想的東西,而同性戀真實存在。我絕對不會是同性戀,但是我尊重他們的性取向。:)黃企鵝'080821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鄭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那我沒錢了,上帝要不要給我錢花就甘心A和全國電子要~一_一狠----同性戀應該是侷限在精神上的問題但是人類又發明了"變性手術"到底是怎麼回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修歐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雖然本身不是同性戀同性戀越來越多或者應該說勇於說出口的同性戀增加我還滿贊成的因為愛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PPLE ☆╮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同性戀壓~~~反正我不是~哈但每個都有該有權利壓<<天賦人權嘛我覺得讓他們結婚又沒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又或許同性戀是精神病的一種不是的。同性戀確實與遺傳有相當大的關係,以下節錄自我的blog一文。以女同性戀來說,通常患有「先天性腎上腺素增生症」,會製造過多的「雄性類固醇激素」。至於男同性戀,通常先天患有「雄性激素不敏感症候群」,導致對雄性激素的受器不敏感。還有,人類男女的生理差異之一:腦內下視丘第三間核。(這是什麼東西阿?= =)正常男性的下視丘第三間核應該是女性的兩倍大,但男同性戀的則跟女性一樣大。此外,多個研究都指出,如果夫婦已產下一子,則下一個男嬰兒是同性戀的機會就提高33%,再下一個男胎兒是同性戀的機會又再增加33%。簡而言之,若小明有親哥哥,那麼他是同性戀的機會就增加33%;小明的親弟弟是同性戀的機會則要增加兩次33%。目前認為是因為還有男胎的母體會製造某種抗體,但是生產完後這種抗體仍存在,導致影響到下一個男胎。(調查結果屢試不爽,但抗體的說法仍待證實)(來源網址:http://madzhe.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15.html(本文章觀點可能相當可笑,看看即可))同性戀或許是因後天社會化所造成,但先天因素絕對不容小覷,已經不是精神病的範疇,醫學界也早已將同性戀移出精神科的範圍。*袒護同性戀不代表自己是同性戀。 我最討厭有人覺得支持同性戀是同性戀的表徵。我了解很多人為了彰顯自己異性戀的特質而排斥同性戀。事實上,我也曾因怕被誤會而排斥同性戀。:o拙見by黃企鵝'080821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莉特莎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覺得沒望的文又浮起來了...好高興依照各為反對者的話我想做一些回應畢竟作報告需要反批...再次感謝各位的支持(我知道大家不是為了我的報告而是為了那處於弱勢(?)的一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莉特莎 10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1, 2008 上帝造人就是要男女結合所以不同意是否可以請教聖經中何處說到上帝否定他們的存在同性戀婚姻不可以合法化。不要只看第一行。原因:婚姻這個辭彙是指生物性別為異性的兩個人的公民與法律上的結合。因此:法律允許的是兩個人的結合,而且並沒有規定同樣性別者不能結合。所以:合法化?沒被禁止的東西怎麼合法化。並非主要問題。我們該問的是,為什麼不被行政程序允許、承認?所以主要的問題根本是無效的,必須重寫--是否應該於行政程序上承認同性戀婚姻?但我完全支持同性的兩個人的公民與法律上的結合。另外:當時那個男同志要法院承認他的婚姻,被拒絕,最後釋憲理由:同性戀屬變態行為。因此,主要問題--合法/非法並不是問題的要點。我不懂閣下的意思"原因"和"因此"互衝是否可以解釋的更加精確?不同意想像以後街上有很多男男,女女的情侶然後進一步結婚我們下一代怎麼辦閣下的意思是只會影響到生育率的問題嗎?這是很敏感的問題不彷用另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問題?為什麼同性戀可以結婚呢?又為什麼同性戀不可以結婚呢?這是一個冷靜思考的時刻,這是個小建議給每個朋友思考看看我是不同意的上帝造男女人本是為了繁衍後代這等於說認為我們比上帝優越才選擇這樣子的方式所以我堅決反對閣下的意思是因為他們無法生育所以應當禁止嗎?那我們回到妳的論點吧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生育呢?只有異姓結婚才能生育呢?想想吧!這只是偶然嗎?如果是有關生育率下降的問題那我再這裡提幾點讓大家思考一下==================================================================各位否定的原因是因為會導致生育率下降,那我想請教幾個問題不孕症和結扎的人是否都無法生育?我們可以輕易的發現,是的他們沒辦法這點是無法否認的那他們為什麼就可以結婚呢???他們的存在也導致了生育率下降啊!!!再來,精子銀行是做什麼用的?精子銀行提供了他們生育的能力孤兒院又是做什麼用的?孤兒院也使他們可以擁有自己的小孩那你們拒絕的理由哪裡還存在呢???麻煩各位稍微想一下不同意的話,歡迎指教你們的回話是我報各的一部分喔:E所以麻煩各位盡量批評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adne 11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人的理性有界限人有恐懼因此人要免除恐懼,讓自己認為怎樣都可以生活得下去因此人會抗拒未知因此人必須有信仰,任何信仰,宗教或者學術都好因此上帝?「我相信/不相信上帝存在」這句話什麼都沒說。每個名詞一定都有指涉的目標。還有,是誰那麼忍心,要每對男女都被迫生小孩。六十億人口放在一起,很擠、很熱的。為自己想一想也為地球想一想吧。請大家在說「同性戀是好或不好的」,並且扯到生育率的時候,先仔細思考這件事情:同性戀一直都存在,從古到今。同性戀的比例從來沒有在任何統計中,超過 50%。同性戀不能生小孩,但異性戀不一定能生小孩。小孩教養是需要花費社會成本的。還是好死不如賴活,寧濫勿缺?你們根本沒有考慮到其他性少數族群,例如雙性戀。例如根本就不管愛情的人們。另外:討論之中,談到自己的信仰是件好事,因為有時候,人沒辦法不靠信仰決定一切的事情。但是,信仰是教條,是指引你怎麼走的路標。這個路標有可能不是你自己決定的,例如皈依宗教,不一定自創法門。這個時候,如果你以宗教的教條來作為立論,你的論點就永遠只能提供給特定宗教的信仰者來使用。同時,你還很狂妄自大地認為你那宗教是唯一的宗教,並且把它放在其他種類的信仰--例如哲學科學--之上。討論可以牽涉到信仰。但是不可以因為信仰而強迫討論必須遵循這個方向。樓主,聖經裡頭的確描述了同性戀的存在。但是說「到處」否認,可就說不過去。這是情感激動篡改了聖經的可悲例子。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化?什麼是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還有--在座的恐同者,你們有誰先讀完聖經才發言?法律是用來保障社會穩定的嗎?法律是不是習俗的外化,最強硬的習俗變成最早的法律?如果是,那改變法律等於改變習俗。接受同性戀是習俗嗎?我可以確定,在太平洋地區有一些原住民族人,他們有第三性,叫做 fafafini。但是,這些第三性別的人通常是跨過社會性別分工,以一個性別的身體做另一個性別的事情。因此在某些地區,存在依照性別的分工,也存在打破此一分工界限的人。我說了廢話。打破規矩的人在哪裡可以保證沒有。教條會固化思想,僵硬你的神經系統。你天天聽見教條,最後就不知不覺熟悉它了。熟悉不一定有錯,但你可能會失去思考教條本質的能力。失去了以後,你就會成為文字,成為很固定的東西,成為另一個你。我相信恐懼同性戀的原因就是這樣來的。有些社會恐懼同性戀者,因此這種恐懼日積月累,成了限制性的法案。同性戀者不喜歡這種限制,所以反抗了,所以爭取平等/自由。他們要奪回解釋的權利,要得到改寫大眾思考方式的特權。那,我們要問的問題就便成了:這種原始的對同性戀的恐懼,在現在的社會有沒有理由存在?邏輯上是沒有理由的。因此,我認為同性戀人應該跟異性戀人一樣可以在公眾上、社會上、法律上宣告兩者的繫結關係。也可以宣告兩者關係的排它性質。題外話:我相信一次兩個人的結合之所以神聖,是因為:a) 它簡單,最原始的陰陽就是二分法, b) 人腦不夠複雜所以一次只能處理一些東西,二分法最簡單。但這不表示我們不可以跳開它一次與好多人在一起--卻也不表示我們這樣仍然不會被多數人制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我查了。〈利未記〉18:22; 20:13、〈羅馬書〉1:26-7、〈哥林多前書〉6:9、〈提摩太前書〉1:10、〈創世記〉19:1-11、〈士師記〉19:22-6、〈創世紀〉1:26-8; 2:20-5(太19:4-6;可10:6-9)以上都有關於同性戀的記載,我不認同,故不想把經文內容打出來。聖經認為同性戀是可憎,甚至說神沒有創造同性戀者,人因為罪而成為同性戀。它說有些人生而有同性戀傾向,就像生而有暴力傾向,但順著自己的天性犯罪並不對,就像生而同性戀而作為同性戀一樣不對。然而同性戀跟世人與罪人一樣,只要信上帝,擺脫同性戀慾望就能得到救贖。以上是一些人因為宗教而反對同性戀的理由,由黃企鵝整理。這時候我想引用Evadne一段話:談到自己的信仰是件好事,因為有時候,人沒辦法不靠信仰決定一切的事情。但是,信仰是教條,是指引你怎麼走的路標。這個路標有可能不是你自己決定的,例如皈依宗教,不一定自創法門。這個時候,如果你以宗教的教條來作為立論,你的論點就永遠只能提供給特定宗教的信仰者來使用。同時,你還很狂妄自大地認為你那宗教是唯一的宗教,並且把它放在其他種類的信仰--例如哲學科學--之上。(恕刪)聖經,同其他古書,傳頌數千年的陳腔濫調。古書已經流傳這麼久,當然有些內容與現代不能苟同。撰寫聖經的人知道造成同性戀的原因嗎?不要跟我說他們有時光機能來現代。聖經確實認為同性戀可憎,我也不能曲解它的教義,經文在數千年前就已寫成,但這不代表這本書是正確的。被一本古老的書侷限思想是可悲的。最糟的是侷限自己還不夠,還要來侷限別人。如果真照著侷限的聖經思想走,就像以前天主教會把地動說當作邪教一樣可笑。宗教固然神聖,但科學才是真理。科(醫)學已經證明同性戀不是精神病,沒有同性戀者有辦法拋開同性戀傾向換取救贖。拙見 by 黃企鵝'080822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adne 11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啊,企鵝(望)。Ordo Templi Orients 出魔法冊子,他們就是要用科學方法來寫下這一切。聖經是老書。不一定代表正確或錯誤……「但這不代表這本書是正確的」這句話大概就是你的立場,說聖經是錯誤的?可是那個是幾千年以前的事情。你要它苟合現代價值觀?(那本書如果是推背圖,還比較有可能……)好奇問:科學為什麼就可以是真理,而宗教就可以是神聖但卻不能成為真理?欸,宗教有很多種。而且真的有人可以依照聖經在現代社會裡活一年:讀完大英百科的 A. J. Jacobs。Book / TED.com video還有,書本身沒有力量。力量來自它的讀者與解釋它的權威。啊,姑妄言之,勿怒勿怒。聖經,同其他古書,傳頌數千年的陳腔濫調。古書已經流傳這麼久,當然有些內容與現代不能苟同。撰寫聖經的人知道造成同性戀的原因嗎?不要跟我說他們有時光機能來現代。聖經確實認為同性戀可憎,我也不能曲解它的教義,經文在數千年前就已寫成,但這不代表這本書是正確的。如果真照著侷限的聖經思想走,就像以前天主教會把地動說當作邪教一樣可笑。宗教固然神聖,但科學才是真理。科(醫)學已經證明同性戀不是精神病,沒有同性戀者有辦法拋開同性戀傾向換取救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嗯、嗯,宗教當然是真理,在望遠鏡出現前,真理是 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在人類終於相信地球繞太陽轉以後,又過了幾百年 我們才發現太陽也非宇宙的中心,只是銀河系的邊緣,獵戶座旋轉臂;隨後當我們發現天上一顆星星不是恆星,而是一團數千億天體組成的仙女座星系時,才知道銀河系只是宇宙中一個渺小星系。宗教教條很少在改變(除非有宗教革命之類的),但是科學總是推陳出新,科學懂得改變,宗教教義的改變可慢了。還有,宗教是人類幻想出來的精神依據,科學則是觀測的結果(量子物理等除外)。哈伯曾告訴我們科學是什麼:「我們以五感(眼、耳、鼻、舌、觸)探索週遭的世界,這樣的探險稱之為科學。」(這當然是最基本的科學,現在我們還需要許多儀器;-))(我們正在離題:p)拙見 by 黃企鵝'080822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oneer 10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2, 2008 聖經在當時算是最先進的思想,所以基本上在當時的時代是最正確的,最先進的想法.所以在幾百年之後,幾千年之後,當然有一堆論點容易被攻擊,有如地球是宇宙中心轉變成太陽宇宙中心,慢慢的進步,所以久而久之,聖經的部分論點當然容易被推翻.假設我們生再當時,還會認為聖經很多都是錯的嗎?請先自己想想(因為現在有更多知識,所以更方便推翻聖經的一些理論)同性戀,現在就有如剛出現的宗教一樣,受到迫害,畢竟人們習慣舊有的規範與知識,要他們短期之內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感動他們,或是力量大過他們,他們才肯接受同性戀,或是對同性戀低頭,人們不可選擇自己想要的性別,也是造成同性戀的其中一個原因.戀愛本來就是自由,為什麼要排斥同性戀這回事,戀愛是心靈的,不是身體的.只要心靈契合就可以一起,如果是想男女身體接觸那種,那麼大不了可以去妓院狠狠的享受啊,男生與女生,女生與女生,或是男生與男生的戀愛皆是心靈的大交集,所以基本上都是平等而不受限制,目前的最大問題就是刻板,請勿對同性戀刻板謝謝(那些強姦案 男強姦女 女強姦男 他們的行為也是很糟糕的啊,他們也不是同性戀啊)所以,同性戀是可以婚姻合法(連男女都有頂客族了)另外,世界的人口太多了,該想辦法減少了(不可能用屠殺的話,減低生育率是最好的方式)人類太多了,破壞了世界的平衡都不自知,少生一點人對人類反而比較好.我的愚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鋼-Steel-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又或許同性戀是精神病的一種同性戀不是病吧^o)只是可能喜歡的對象剛好跟自己相同阿真正的同性戀是很少的大多數其實還是雙性其實不管政府是否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倫理道德還是不能接受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耍娘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2848605']同性戀不是病吧^o)只是可能喜歡的對象剛好跟自己相同阿真正的同性戀是很少的大多數其實還是雙性其實不管政府是否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倫理道德還是不能接受的吧~+1我有一些朋友雖然口頭上可以接受但是有時候一起逛街碰到同性戀他們就會在那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鋼-Steel-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1我有一些朋友雖然口頭上可以接受但是有時候一起逛街碰到同性戀他們就會在那邊!@#$%對阿其實我覺得你不能接受就說我實在很不喜歡那種會在背後指指點點的人被指指點點的人也會很難受吧哎:s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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