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0,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0, 2008 上禮拜的大消息, 加州通過同性結婚了..所以再過30天法令生效, 應該會一堆人手牽手跑去結婚..要結就要趁快教會已經動員要越過法院= =#直接公投修憲並且在短短幾天之內已經募集到超過公投人數所需的簽名 如果在十一月份公投綁大選教會獲勝的話同性結婚就會被推翻所以這公投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當民粹主義跟神權政治相結合是不是災難呢?不過在美國所謂的同性婚姻是不包含移民權的所以也不是真的跟普通婚姻法律一模一樣同志們還需努力辰嗯哼是時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0, 2008 他媽的基督教真的是白爛到底!!!神造世人不是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祂把我們造成同性戀,這是誰的錯???我們小時候,曾經有個視窗突然跳出來,然後問你:請問你想要當同性戀還是異性戀???想當同性戀請打勾並按確定...其實我自己怎麼變成同志的都不知道~媽的~那這是誰的問題???是"祂"的問題啊!!!有本事叫祂跟觀世音PK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0, 2008 上禮拜的大消息, 加州通過同性結婚了..所以再過30天法令生效, 應該會一堆人手牽手跑去結婚..要結就要趁快教會已經動員要越過法院= =#直接公投修憲並且在短短幾天之內已經募集到超過公投人數所需的簽名 如果在十一月份公投綁大選教會獲勝的話同性結婚就會被推翻所以這公投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當民粹主義跟神權政治相結合是不是災難呢?不過在美國所謂的同性婚姻是不包含移民權的所以也不是真的跟普通婚姻法律一模一樣同志們還需努力辰嗯哼是時事美辰小妹妹(L)你不用準備基測嗎?嗯?還是你想考第二次?(瞪)等你考完再來講沒關係,雖然我看基督教很不爽人家他們要結婚跟你們又有啥關係?不過就性別一樣而已拜託清醒點,現在要把眼光放寬一點,平等的可不止男女地位我覺得看第一句,小美辰就知道我是誰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0, 2008 他媽的基督教真的是白爛到底!!!神造世人不是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祂把我們造成同性戀,這是誰的錯???我們小時候,曾經有個視窗突然跳出來,然後問你:請問你想要當同性戀還是異性戀???想當同性戀請打勾並按確定...其實我自己怎麼變成同志的都不知道~媽的~那這是誰的問題???是"祂"的問題啊!!!有本事叫祂跟觀世音PK啦!哇~好衝阿~很有可能會變的跟閒聊版一樣出現筆戰阿...(茶)刪了吧=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1, 2008 不排除這個可能,昨天和一個基督教友聊,他也和我說了類似的話,但我根本就不把這話放心上,左耳進右耳出...Keroppi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1, 2008 看到這個新聞突然想問大家如果台灣也開放同性婚姻大家會和自己的她/他結婚去嗎?老實說我覺得我好像不會= =第四位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08 我也有看到這則新聞~@@好羨慕唷...為什麼台灣還是不行((哭))~|||我覺得尊重人比較重要...不能因為同志就不尊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08 所以同性戀議題到現今仍是吵的十分熱、不可開交的。我們要表示出我們的意願,並且說服他們,不是拿著一面彩虹旗在Gay Bar裡頭不滿地嘟嚷著他們的愚昧。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3, 2008 還好我住在加拿大= = 根本沒有這種問題不過加拿大真的是個很重視人權的國家阿唉唉台灣加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08 這篇我有發在別的地方...好想PM那個建中生XD某個人的回應還是讓我很厭惡(跟小卒一樣的那個)我最好是以偏蓋全啦,那些明明就是文獻紀錄...-----------------------------------樓上的某位,建議改一下文和達賴說的一樣,我們可以反對,可是不要辱罵。所以同性戀議題到現今仍是吵的十分熱、不可開交的。我們要表示出我們的意願,並且說服他們,不是拿著一面彩虹旗在Gay Bar裡頭不滿地嘟嚷著他們的愚昧。辰(茶)所謂的以偏概全就是以單方面的資料,並且並不是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資料,甚至只是少部分人提出的資料,來佐證整件事情如果在下沒有猜錯,你就是發了某篇文的人,而且還被兩個人噹的很慘吧?不過閣下也有錯,你提出的證據都太曖昧不明,甚至在某篇提出了新聞頁面,經過幾名學長姐協同翻譯後,卻愕然發現裡頭幾乎沒有提到教會的字眼,整篇新聞只有民意和通過法律這件事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08 這篇我有發在別的地方...好想PM那個建中生XD某個人的回應還是讓我很厭惡(跟小卒一樣的那個)我最好是以偏蓋全啦,那些明明就是文獻紀錄...-----------------------------------樓上的某位,建議改一下文和達賴說的一樣,我們可以反對,可是不要辱罵。所以同性戀議題到現今仍是吵的十分熱、不可開交的。我們要表示出我們的意願,並且說服他們,不是拿著一面彩虹旗在Gay Bar裡頭不滿地嘟嚷著他們的愚昧。辰你不會又跑到X文版吧...ˊ└┘ˋ那裡我再也不去了耶...*小卒0524-08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y 2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4, 2008 你不會又跑到X文版吧...ˊ└┘ˋ那裡我再也不去了耶...*小卒0524-08X文版很好啊筆戰的天堂(諷刺?是實話!)不過老實說,跑去X文版討論同志文,也符合X文形象,問題在於要怎麼樣能成為學術研究而不是謾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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