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g79117 10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56TH還有這位大大你錯字錯太大了吧??是在賺發文數隨便打一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彥仔 10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56歲今年底即將邁入第57個年頭另外這位同學來別校版留言請至少尊重一下我們校名吧錯成"市"還情有可原連商也能打成這個會不會有點扯?如果您再度造訪請修正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5, 2008 北是傷幾歲了正名一下,是士林高商。不是「北是傷」,你的錯字聽得我一身是傷,渾身是勁,哈!2822-5252,達美樂,倒了沒?倒了霉。: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gg79117 10 發表於 March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6, 2008 哈*我笑了~北士商CALL US北市商...承擔不起阿~以前到還可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February 1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0, 2009 今天往回審查士商舊文,看到這篇被某個管理員以「無意義文章」刪除,說實在的我有點生氣。 或許發文的人只是來賺發文數的,他確實錯字錯得離譜、主旨短得要命,但不能否認文內回覆的人給的意見是多麼寶貴。 何況此位管理員是越權管理。 現在我把文章反刪除,為的是讓大家汲取裡面的資料。同時我也會將標題、文內的錯字都改掉,但不開放文章回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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