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兵役問題


Recommended Posts

上次翻了一下法律

有看到

男子出境、再出境有關兵役規定

             

一、 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境,不受限制。(以民國八十七年為例,民國七十二年   以後出生者,在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只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均可申請出國。)

二、 接近役齡男子:係指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十八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男子   。(以民國八十七年為例,民國六十九、七十、七十一年次出生的男子均為接近役齡男子。)

   (一) 接近役齡男子之出境,初次申請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與本人填寫具結書(只要辦一次即     可),具結於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前返國履行兵役義務

   (二) 未具「僑居」身分之接近役齡男子具結出境,護照末頁應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除有特殊原因經中央部會核准者外,不得為「僑居」身分加簽。

以上紅字部分...我是接近役齡男子 我滿16歲了

我打算2009年七月出去美國念書 我是2009年2月滿18歲 所以

根據紅色字 需要在年滿18歲隔一年的1/1起役前 回台灣服兵役???

可是我去問過代辦的都說我只要在2009 12 31以前出去都不會有兵役問題呢=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ah...

the rule is that you have to enter an accredited college in America before 1/1 in the year you will have your 19th B'day. So, for instance, you will have your 19th B'day in 2010. This means that you have to get to US college before 2010/1/1.

(Check the section specifically regarding students studying abroad. They have other regulations.)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役齡前(十八歲)出境國外,並在十九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一)、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二)、就學最高年齡,大學可就讀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惟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