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當得利充公?


Recommended Posts

公民課有上到

如果有因犯罪而所得到利益或物品

應該要充公

但是如果有一個人犯了強暴罪(男)

然後再把被害人拘禁

直到被害人生出小孩才放他走

請問生出來的小孩是否算是不當得利?????????

如果是女生強暴男生

然後自己又生下小孩

接著那男生對那女生提告

那生下的小孩是否算不當得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人不會成為任何一個法律上的標的物 , 摟主所說的例子與不當得利無關 , 另外 , 即使是強姦犯仍然是該嬰兒的生父 , 被強姦者是生母 , 這個問題應該是比不當得利還要來的嚴重 , 樓主可能將一些法律概念給混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3 months later...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