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甫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7 菸害防治法修正案通過!朝野歡欣鼓舞,董氏基金會不滿意但也接受了,我則是態度保留,因為煙害防治法修正內容更加嚴格規範許多公共場所不得吸菸,但是會不會造成立法嚴執法寬的現象?這樣就治標不治本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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