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火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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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機動能力和實用價值問題比較大。

看看戰史上的例子。對於戰鬥重量七萬三千噸的大和來說,九門十八吋主砲齊射並不會造成任何搖晃或是結構損害(除了高射機槍的射手要把瞄準具拆掉退避),藉由揚彈機構也可以達成一分鐘一發的射速。

以上全部指向一個原因,巨砲裝在船上。

大口徑砲在地面射擊有很多問題:

第一,運輸。如果火砲口徑超過六吋(155公厘),想要自走化會因為接地壓力過大而難以行動(有個丁丁等級的人才曾經試圖將六十公分的火砲履帶化,還好到最後沒弄出來),用牽引的話,要足夠的拖帶車輛和絕對的空優(有空優的話直接投導引炸彈就好了不是嗎?)。如果火砲大到需要拆開運,那運送之後還要組合。

第二,裝填。大和的主砲可以一分鐘一砲是因為船艦上有足夠的空間和排水量可以拿來負荷填彈機構。八吋以上的砲彈根本不可能用人力裝填(一個失手裝填手就要蓋國旗了),用機械裝填一來貴,二來浪費空間,也會減低機動性。

第三是砲管問題。大口徑火砲的砲管制作需要很高的工藝技巧和資金。另外砲的口徑越大、膛壓越高就壞越快。譬如說長門級的十六吋主砲,壽命只有三百發砲彈。

最後,想增加射程直接用MLRS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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