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k001 10 發表於 May 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8, 2007 假設今天乙贈與甲一A物並已交付給甲乙日後反悔,試問乙是否可以撤銷贈與契約,請求甲返還A物又甲乙之間,在何種情形下,已可以撤銷贈與??第一個問題基本上是比較沒有問題的動產物權讓與合意所有權移轉乙既交付A物於甲,甲取得所有權,贈與的行為已經結束。就算日後甲乙翻臉,乙也不能像甲要求返還他的贈與物因為這個A物已經是甲的,不屬於乙所有。(感謝翔宇學長的指導XD)第二個問題牽扯到意思表示的地方這裡我學的不是很好請翔宇學長空閒的時候補上。再補上一個問題若以尚未交付A物於甲甲是否可以依贈與契約,向乙請求给付??這個感覺像是債各的東西.....根據我查法典的結果民法408條規定在未轉移物之所有權之前乙是可以撤銷贈與的不過如果甲乙之間這個贈與契約有經過公証的話那就不能撤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kkk001 10 發表於 May 8,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8, 2007 契約的成立要件其中我記得有一個就是雙方合意我想贈與契約不會是契約外的東西吧XD學弟你翹佳元的課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205300 10 發表於 May 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8, 2007 契約乃一方邀約一方承諾,雙方達成合致後成立而贈與契約為債權契約的一種若受贈人不接受,自然無法達成合致而不生契約之效力===========================================第一個問題乙可因"錯誤"而撤銷,但甲得請求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乙則須負無過失責任第二個問題根據贈與契約的效力,甲自得依該契約向乙請求交付然於交付贈與物之前,贈與人得隨時取消贈與此因贈與契約為無償契約,特別賦與債務人反悔之機會但是對已公證之贈與則無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93dzb35 10 發表於 Ma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8, 2007 回樓上. 甲怎麼會要負無過失責任? 此時要負責的應該事一錯誤撤銷法律行為的乙吧 而且這邊好像不會扯到無過失責任吧 甲如果要依意思表示撤銷.須自己無過失有過失根本也不能撤銷了吧. 無過失責任應該是代理人無權代理時不管有無過失都要負的責任才是 擔保物權的無過失責任吧.(履行利益) 回一樓.這個情況如果是被詐欺脅迫應該也是有撤銷的適用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205300 10 發表於 Ma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0, 2007 回樓上抱歉是乙...我打錯了我是說乙在非過失時可以錯誤撤銷但對甲須付信賴利益的損害賠償此時為無過失責任就算是無過失仍須負責(民法上無過失責任規定較少,你所說的是其中之一。但91條確定是無過失責任沒錯)值得注意的是乙要撤銷贈與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如被詐欺脅迫時、意思表示錯誤等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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