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77128 10 發表於 April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9, 2007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九十六年 年 肆 月 二十九 日發文字號: 深藍職字第 B005 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5800主旨:一、 *個人創作集散地* 版版主 赤鈴 即日起撤銷版主資格。 二、*個人創作集散地* 版 由 *個人創作集散地* 板 副版主 pika 升任。說明:1.*個人創作集散地* 板主 赤鈴 因違反 論壇總則 規定 .已逾12天未上線管理.且未告知本人缺席之緣由.故本人按照總則裁定.撤銷其版主資格以示處分2.*個人創作集散地* 副版主 pika 因表現優良,故升調其擔任版版主一職。3.此人事案已經由論壇站長 ckmarkhsu 同意後執行。風紀組管理員:neil77128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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