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2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7, 2006 回樓上上的你是在諷刺嗎?我有手機也交過男友 還真是抱歉啊!!!樓上當然不用刻意去當那個唯一體啊= =...只是有時候為了成為"大眾心目中的認同的人"而刻意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歡或做不來的事我覺得沒有很必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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