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2, 2006 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上的政治爭議 , 雖然儼然成為破壞憲法秩序的癥結 , 然而對於這一部憲法而言 , 最為核心的價值卻非僅止於此 , 政治上的種種爭議 , 總是令人感到無奈與矛盾 , 台灣與中國都是中華民族 , 這一點無法否認 , 但是 , 不管你(妳)是哪一個民族 , 哪一種膚色 , 那一個種族 , 只要你(妳)是人 , 就應該享有普世人性的尊嚴 , 這樣的價值係明文彰顯在立憲主義國家中的憲法法典 , 在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第二條亦明文揭示(註一) , 因此只要是"人" , 基於人性尊嚴的保障 , 是優先於一切形式上的拘束 , 任何種種國家種族膚色男女貧富等之同質性皆不得違反人性尊嚴的保障 , 只要是"人" , 基於人性尊嚴的維護 , 你(妳)有權利來行使自由 , 以及選擇不行使自由 , (你)妳有權利基於人性尊嚴來選擇這一切超越國家種族膚色男女貧富的拘束 , 而此亦在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明文揭示(註二)因此不管在任何形式的制度體制或是國家 , 你(妳)絕對有權利依照自由意志來選擇自己的決定與發展 , 而這是受到人性尊嚴的保障 , 並且揭示於世界人權宣言以及每一個立憲主義國家 , 中國與台灣在現實政治的運作下 , 處於矛盾狀態 , 然而在彼此的憲法中卻依然可以找到共通的關聯性 , 即基本人權的保障 , 且中國在國際上更是簽署了世界人權宣言 , 因此該宣言對於中國具有實質上之效力 , 在台灣雖未簽署 , 但本於憲法人權保障之精神 , 人性尊嚴的維護亦成了國家公權力所無法忽視的重要議題而這些這就我們兩岸彼此間共通的關聯性 , 我們時常地在現實政治上的運作找尋彼此的衝突與矛盾 , 卻往往忽視在中國與台灣之間特殊的背景後面 , 仍舊存在著許多值得一再討論的共通關聯 , 而這些或許就是拉近彼此距離的重要樞紐註一 ,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 ,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註二 ,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 ,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也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_child_of_HJ 10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6 其實我覺得內容就已經不平等了!註一 ,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為什麼不是姐妹關係?這明顯有著不論東方西方傳統的父系社會至上的思想存在!好啦!我知道我雞蛋裡頭挑骨頭=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qingfengjun 10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仁兄所讲 用6个字概括下 即 人权高于主权 楼上这位找到骨头了哦~ 恭喜~!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翔宇 10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6 主權的內涵 , 尚有許多的爭議 , 比如說有認為主權之主體就是人民 , 亦有認為是國會 , 傳統認為是君主 , 現今的通說則是國家如果說人權高於主權 , 更精確的表達 , 我所欲說明的是人權高於國家之公權力為什麼是兄弟關係 , 而不是姊妹關係呢 ? 這似乎有著歧視與不平等的因素存在 , 然而仔細的觀看該條文 , 是以兄弟關係的精神來表示 , 重點應該是在精神 , 而非兄弟或是姊妹與否 , 當然若以法律之觀點來看 , 在用詞的確切精準上來看 , 應該以兄弟姊妹的精神來稱呼會更妥適 , 然而這樣卻無損於其所欲表達的精神 , 因此僅成為立法用詞上的精準之追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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