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 16 發表於 April 17,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7, 2013 一、主旨: 提昇各區版面事務處理效率及促進管理團隊與版主、會員的溝通品質。 二、時程: 4/18~4/30 填寫申請單。 5/01~5/15 審核申請單。 5/16 公告上任名單。三、論壇實習管理員甄選申請辦法本次甄選預計錄取 5 名論壇實習管理員本次甄選得增額或不足額錄取。申請者,由管理員審核,論壇站務站長公告任命。申請者之有效發文數需超過 30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採任期制,一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新任論壇實習管理員前一計畫週期為試用期,試用期結束,管理員將於管理會議確認,不適任者站方有權免職。申請者無需擔任過管理職務,不過曾經擔任過深藍副版主以上職務,或其他論壇管理員以上職務者會在審核時列入考量四、論壇實習管理員責任管理權力1. 論壇實習管理員屬半行政半監察職務,原則上不介入既有板主之討論版實質管理。2. 需與該區版主共同討論、實行區內提昇人氣及討論等計畫。3. 負責區域內,若版面無版主,則其版務需代為管理。4. 督導版主之管理行為。5. 對版主發出管理要求與警告。6. 重大違規文章(違反總則),可先行處理,但需事後通知該版主。7. 可向管理員以上提案撤銷不適任之版主。管理責任1. 論壇實習管理員有責任監督所轄論壇之版主言行與責任之履行。2. 有個人因素無法上站管理超過三天以上,需主動告知管理員,如未告知且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依管理團隊法之規定處理。 任免辦法:1. 站方不定期辦理甄選,依辦法提出申請。2. 申請人之有效發文數需超過 30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60 天。3. 採任期制,一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4. 會員可依辦法連署提案聲請撤銷特定論壇實習管理員之資格,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5. 論壇實習管理員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6. 論壇實習管理員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三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A. 未盡職責該負之責任。 B. 未能有效管理所轄討論版。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版主權力者。 F. 其他經管理員會議開會決議者。7. 只要有心為深藍付出心力,每位會員皆可申請本職位,不管會員是否還有未過期的違規點數。五、審核要點申請者之發文為重要考核依據,發文量多簡短無內容者將不予錄用。申請表單內文亦為重要考核依據,故請申請者儘量仔細填寫。申請者風評、年級、曾擔任過的職務與其他會員的互動為參考條件。六、申請頁面:(請按下列連結進入)申請書填寫區論壇站務站長 =冰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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