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蘿莉控有錯嗎?(針對男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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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

我說...

①э只是一種意象

①э控並不代表就是喜歡幼女

①э事一種非常籠統模糊的定義

跟正太一樣

先就①э這個字來說(我很很多人都耳熟能詳)

此字的由來是小說描述一位從法國移民美國的中年男子胡伯·胡伯特(Humbert Humbert)迷戀上女房東的12歲女兒而發生的故事,小說中的女孩原名桃樂莉·海茲(Dolores Haze),西班牙文發音的小名為羅莉塔(Lolita)或羅(Lo),因此作為書名。由於納波科夫是第一位以戀童癖題材作為主軸撰寫並公開小說的作家,作品在上市初期飽受抨擊,但也成為後世公認的此類作品之經典。(參考自維基百科)

咳...話題拉回來了

他也說了"迷戀上女房東的12歲女兒"

就我看了故事以後,我覺得真向比較符合的是

單就外型方面來說

平胸,矮身高,說話有嗲聲,動作可愛,讓人想抱抱

這些幾乎都是一些蘿莉控認為羅莉應該有的特質

但是若只就上述幾點來說,不能算是真的羅莉控

頂多只能說你喜歡像"小女孩"那樣的女孩子

因為很多人到了17。8歲依然有那些特質

你可能依然會喜歡上她

那你不算是真正的羅莉控

另外

重點來了

就是二次元與三次元的分別

可能很多羅莉控看見二次元幼女

會很興奮,血壓升高,腎上腺激素分泌,掏荷包(啥?)

但是現實生活裡面,雖然嘴上還是說"我喜歡小羅莉"

但私底下還是對正常女生心儀

那你依然不算是真正的羅莉控

另外

我要單就"控"這個字做解釋

控這個字原先是取日文裡的讀音寫出來的字

形容對某種東西非常喜愛

但是注意!

並沒有到如痴如醉的地步!

那種境界若是用國文表示

可以用"癖"

但是如果真的愛蘿莉到這種地步

那麼恭喜

你很堅持自己的理念

不過也請小心不要犯罪了

不信看看吧

第 222 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藥劑犯之者。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看222條-2

那可是犯法吶。。。。

本文結束

感激收看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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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話說四樓的

那是妨礙性自主的加重強制性交罪的條文吧!!

重點在於"強制"

所以如果各位沒有強制的話基本上是適用

刑227 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內容是啥不重要

重點是根據

刑229之1 的規定

對配偶.....之罪者(這不重要),或未滿18歲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所以說

只要她的監護人或家屬不告你,

基本上是無罪的唷~~

順帶一提

羅利塔這本書我家有,

我買的~~

文學價值很高,他用字....很棒!!

各位可以去買來看!!

不過有點厚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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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Kitty那個例子滿好的(笑)

男人喜歡蘿莉是滿正常的啦,但是現實中最好不要牽扯到性上面去......

想把羅莉XX的人,請想想如果自己女兒被被怪叔叔怎麼樣的話......

二次元世界裡就好了orz

但是以前有過日本OTAKU犯罪造成ACG產業污名化的悲劇,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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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樓上的你一定沒有看回覆吧...

世界上的東西都馬這樣子

一個好端端造福社會的炸藥現在直接聯想到穆斯林(純舉例)

現在大家比較常看到的是那些臉上寫著一句大大的"我是變態"

然後到處說自己是蘿莉控的人

所以才會把蘿莉控(也可以放大到ACG)跟性犯罪...或是色狼畫上等號

蘿莉控當然沒有錯!!! 錯的是那些沒有仔細探究其中意義所在的以訛傳訛的人....

就像

覺得"空穴來風"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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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b.cc.ncu.edu.tw/~u2161109/lolitest.htm

測試羅莉控程度+鬼畜

我測試之後

你喜歡的女孩的年齡大約在9歲到12歲之間。 你的蘿莉度為 100度,恭喜你。你啊、已經是怎樣對Loli都無法放棄的人了。所堅持的Loli魂、請繼續活在這嚴苛的世上。 你的鬼畜度為 64度,你的鬼畜度很高喔!有無論說啥想對乖巧的女孩子玩弄一番!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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