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 10 發表於 April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30, 2006 一. 同一關係 , 指兩個概念指涉的是相同的性質的事物 , 只是名詞不同 , 如火災與祝融 .二. 互斥關係 , 指兩個概念指涉的是互不相同的事物 , 沒有交集 , 如狗與豬 .三. 包含關係 , 指兩個概念為包涵與被包涵的的關係 , 即上位概念包涵了下位概念 , 如人與女人 .四. 交叉關係 , 指兩個概念為呈現交集的狀態 , 在交集之中是相同概念 , 但在交集之外則屬於不同的概念 , 如文書與印文 .對於概念之間的意義 , 首先去瞭解其形式間的邏輯將有助於進一步的討論形成 , 亦可避免因為概念之間的混淆 , 而產生模糊不清的現象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vfrew 10 發表於 May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06 那有沒有專為已經模糊混淆的概念下專設的一個itemex.五,混淆關係,指一個(以上)概念呈錯綜複雜的狀態,在所有集合及集合外都呈現一種混沌狀態,如瘋子跟神經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May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06 最初由 bvfrew 發表那有沒有專為已經模糊混淆的概念下專設的一個itemex.五,混淆關係,指一個(以上)概念呈錯綜複雜的狀態,在所有集合及集合外都呈現一種混沌狀態,如瘋子跟神經病. 假設兩個名詞的概念X和Y。她們的關係一定符合下面敘述的其中一種組合:所有X都是Y所有X都不是Y有些X是Y有些X不是Y所有Y都是X所有Y都不是X有些Y是X有些Y不是X也就是說,如果,所有的瘋子都是神經病,且所有神經病都是瘋子,那麼(根據翔宇(下略)),她們的關係是同一關係。如果,所有的瘋子都不是神經病,或者,所有的神經病都不是瘋子,那麼,她們的關係是互斥關係。如果,所有的瘋子都是神經病,且有些神經病不是瘋子,或者,所有的神經病都是瘋子,且有些瘋子不是神經病,那麼,她們的關係是包含關係。如果,有些瘋子是神經病,且有些神經病是瘋子,且有些瘋子不是神經病,且有些神經病不是瘋子,那麼,她們的關係是交叉關係。如果神經病和瘋子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不符合上面四種關係的任何一種,那麼這兩個概念的含意可能根本就模糊不清。(也就是說,我們根本搞不清楚瘋子指的是什麼;神經病指的是什麼)將語句邏輯化,原來的目的就是在避免自然語言可能產生的模糊和混淆。所以,如果一個概念本身模糊不清,他自然不可能符合任何有效的邏輯系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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