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民與社會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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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我與社會

自我概念的形成理論

顧里【鏡中自我】

  1. 透過個人與社會的互動形成
  2. 運作三階段:
    呈現(想像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形象)
    判斷(想像別人如何評斷自己)
    主觀解釋(在判斷後,個人的感受與反應)逐漸脫離以自己為中心之狀態,演變能以別人角度衡量自己的行為

米德【社會自我】

  1. 強調環境(社會)塑造人類行為的重要性
  2. 過程三階段:
    模仿階段 (準備階段2~3歲:模仿重要他人之行為)
    遊戲階段 4~8歲(在遊戲時可同時扮演多種角色,但只注意到自己是否 將角色扮演好)
    團體遊戲階段 8歲以後(受概括化他人之影響,學習由他人角度看自己)

自我=由主我(自然我:本能的、獨特的、主動的、自發創造的)+發展出客我(社會我:被動的、符合社會期望的)

※個人行為是主我與客我不斷互動的結果

重要他人:對個人自我評估具有特別重要影響的人,也是個人模仿的對象,通常是指父母、老師、兄弟姊妹、同學、朋友等。而這些人也可能成為個人的參考團體。【參考團體:強烈影響個人評估自己的行為或決定的團體】

概括化他人:社會大眾對個人的自我期待和評估,這些期待和評估影響社會所有成員的行為模式及價值觀念。

佛洛伊德【三個我】

[table]

[tr][td] 三個我 [/td][td] 本我 [/td][td] 超我 [/td][td] 自我 [/td][/tr]

[tr][td] 意義 [/td][td] 生物我 [/td][td] 道德我 [/td][td] 真實我 [/td][/tr]

[tr][td] 原則 [/td][td] 快樂原則 [/td][td] 完美原則 [/td][td] 現實原則 [/td][/tr]

[tr][td] 內涵 [/td][td] 原始內在的驅動力 [/td][td] 道德社會的約束力 [/td][td]調節本我與超我 [/td][/tr]

[tr][td] 作用 [/td][td] 滿足個人生理慾望 [/td][td] 滿足社會期待 [/td][td] 使在現實環境中得到滿足

(社會的+生理的) [/td][/tr]

[/table]

人格發展理論

艾瑞克森【危機發展階段論】

  1. 強調人格發展中社會環境的重要
  2. 人格發展八階段每階段皆有危機
  3. 成長就是克服衝突的過程
  4. 人從出生至死亡都在進行社會化的過程
  5. 發展階段:
    0至1歲嬰兒期→信任他人vs不信任他人【重要他人:母親】
    1至3歲幼兒期→活潑自信vs羞愧懷疑【父母】
    3至6歲遊戲期→自動自發vs退縮內疚【家庭】
    6歲至青春期學齡期→勤奮努力vs自貶自卑【鄰居、學校】
    青春期→自我認同vs自我混淆【同儕團體】
    青年期→友愛親密vs孤獨疏離【夥伴:同性或異姓密友】
    成年期→精力充沛vs頹廢遲滯【分工及家的溫暖】
    老年期→統整無憾vs悲觀絕望【人類氣味相投者】

佛洛伊德【精神分析論】

  1. 人格發展是潛意識與社會約束力之間的心理鬥爭
  2. 意識:自我(真實的我=現實原則)、超我(社會的我= 道德原則)
  3. 潛意識:本我(生物的我=快樂原則)
  4. 前意識:介於潛意識與意識間,一般情況意識不到,但努力回想可以知覺的事件或印象
  5. 發展階段:
    0至1歲口腔期→固著作用(未獲滿足而產生的人格發 展遲滯現象):貪吃、 咬指甲等
    1至3歲肛門期→固著作用:頑固、吝嗇等
    3至6歲性器期→固著作用:對兩性關係產生焦慮與困惑
    7歲至青春期潛伏期→固著作用:退縮或過度個人主義
    青春期後的兩性期→固著作用:婚姻生活或為人父母的困難

解釋名詞

再社會化:學習一套與先前不同的價值、規範、信仰、態度及行為的社會系統,通常發生在個人轉變社會地位地區環境社會團體或是進入下一個]成長階段時。

此又可分:

  1. 【繼續社會化】:成年到死亡不斷學習新的角色和價值的發展過程
  2. 【新社會化】:個人到一個新的社會或環境,必須接受新的社會化,學習新的社會系統
  3. 【洗腦】強制迅速的灌輸方式,徹底改變原來的角色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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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

性別平等

性別刻版印象:社會對於男性、女性性格特質過度簡化、固定看法,而且不太允許有個別差異的存在。

性別角色階層化:社會上某一性別因性別刻版印象被列為優等,進而被賦予較多的權力;而另一性別被列為劣等,要承受較多負擔,此種區隔稱之。【此現象的形成過程中會造成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的產生】

  • 性別偏見:對某一性別持有負面態度
  • 性別歧視:認為某一性別優於另一性別,並採取某種不平等之對待行為

性別平等:在社會上不同性別間(生理或社會或性傾向等),都有追求個人發展的權力,並獲得同等的尊重【有相同的地位及資源】。且考量性別上的實質差異與個別情況,給予合理及恰當的不同對待方式。法律請見註1

  • 健康的交友態度:對異性的尊重、與異性的相處、健康的看待分手

註1:法律規範=民法【夫妻各可保有自己本姓、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雙方共同行使、廢除女子離婚後六個月之後才能再結婚條款】+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憲法中立法委員有保障婦女名額。

性騷擾-1

定義:對他人進行違反個人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1)廣義範圍:任何不受歡迎、給人不舒服感的性侵犯、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 意味之言詞或肢體行為,不論明示或默示,即使讓人感到不舒服之性注視都包括在內。

(2)狹義範圍: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而不及於性侵害。

1.要素:具性之意涵、具不合理性、行為不受歡迎。

2.類型:性別騷擾(表達污辱、性別歧視之言論等)、性挑逗(口頭上或肢體上的豆腐行為)、性賄賂(提出性要求,作為利益交換的方式)、性要脅(以威脅、恐嚇,要求與性有關的活動)、性攻擊(具有傷害性或虐待性的暴力行為)

3.原因:生物因素、組織因素、社會文化因素造成

4.反映:性別不平等。

性騷擾-2

防範

(1)正確觀念:尊重別人感受、保護自我權利

(2)立法保障: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

處理

(1)提供被害者法律之保護:性騷擾防治法

(2)提供適當的心理輔導或教育課程:性別平等教育法

(3)被害者主動出擊

p.s敵意環境的性騷擾:指僱主或學校未把性騷擾防治工作做好,導致職場之員工或學生處於性騷擾環境中,影響其工作或學習意願。

解釋名詞

性自主權:在不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前提下,個人有權決定其想要的性接觸及行為或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及行為。

異性戀霸權:指將愛情、性行為、婚姻、生育後代,四者加以結合,使異性戀在一個社會中佔有優勢地位,而同性戀則遭受歧視或迫害的情況。

再生產勞動將維持家庭及社會正常運作的家務勞動稱之

包含:

1.滿足勞動者的基本需求

2.生產新一代勞動力(生小孩等)。

性別職業隔離:男女勞動者分別集中在職業中不同位置之現象(水平隔離=相同階層限定職業;垂直隔離=不同階層、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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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婚姻與家庭

擇偶相關因素:可包含性別角色性別比率(當性別比率差距過大時,會產生婚姻排擠效應,即人口較多之性別找不到適合對象;此因素只對異性戀者有影響)、社經地位、吸引力(外表及性格)或社會文化規範對婚配對象之限定(如同宗教、同族群、單婚、多婚制等等)等因素。

婚姻市場的選擇:將婚姻視為市場交換過程,以某些資源作為交換物件,雙方相互選擇。

可分為

1.角色論:

【同質婚】:選擇與自己有相同或相關特質的人為婚姻伴侶。

【異質婚】:擇偶互補需求論:選擇與自己有相異特質的人為婚姻伴侶。

2.價值論:找尋具有相同價值觀的人。

社會變遷下的婚姻與家庭

1.現代社會的婚姻觀

  1. 婚姻並非唯一選擇(單身不婚)
  2. 以離婚解決婚姻問題
  3. 一夫一妻制已經確立

2.現代社會的家庭觀

  • (1)家庭成員逐漸減少
  • (2)家庭權威的改變:父母下降、兩性平等
  • (3)家庭功能的變遷

生物功能:生育率下降;

教育功能:被學校、社教機構等取代,但仍是重要的社會化部門之一(而且是第一個社會化部門)

照顧功能:被社會福利等機構取代;經濟功能:成為經濟消費單位;

傳遞社會地位功能:逐漸縮小,因現在社會地位需靠個人努力;

情感功能:成為心理支持的堡壘、避風港;

社會化功能:家庭為個人社會化的第一個單位。

社會變遷下的婚姻與家庭

傳統的家庭形式及觀念

*大家庭:一對夫妻及其子女、子女的配偶,以及子女的後代所組成

*折衷家庭:由祖父母、父母與未婚子女組成,包含三代直系親屬的家庭

*典型家庭的刻版印象:父母親+子女,父親主外工作,母親為家庭主婦

現代社會的家庭形式:

*核心家庭:小家庭,父母親+子女。

*隔代家庭: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由祖父母照顧教養小孩子。

*雙薪家庭:雙生涯家庭,父母親皆有工作。

*通勤家庭:兩地家庭,夫妻因為工作等因素分隔兩地,由一方單獨教養子女,在假日才團聚的家庭。

*單親家庭:父母離婚、一方死亡或未婚生子等因素,造成只有父親或母親與其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新三代家庭:父親或母親與其未成年子女+祖父母

*重組家庭:繼親家庭,父親或母親有一方曾經結過婚,離婚後帶著前次婚姻的子女再結婚所組成的家庭

*無子女家庭:頂客族,夫妻雙薪卻無生育子女

*外籍配偶家庭:夫妻一方為外籍人士。

*同志家庭:只由兩位具相同性別者因相愛所組成之家庭。我國現行並未有合法規定。

家庭暴力

(1)定義:家庭成員之間不法侵害身體或精神上的行為

(2)形式: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虐待、性虐待

(3)對象: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註 2)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4)防範與處理:防範=落實教育--性別平等、親職、人權教育及婚前交往--多了解對方;

處理=消極保護--被害人得依情況聲請不同保護令,以獲得實質保護;

積極措施-通報制度(任何人發現時皆應立即通報)、實施輔導(加害人: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被害人:接受心理輔導或治療)

註2:家屬不一定指有血緣關係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目的而居住一起者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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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從親密關係到群己關係

親密關係中的情感與依賴

1.理論【依附(後天心理意義)理論】:

(1)定義:Bowlby(1969)認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內在運作模式,人們經由這個內在運作模式,感受到外在刺激,並根據內在運作模式所形成的預測,對外在刺激產生行為上的反應。而人類初期的內在運作模式與嬰兒和依附對象(通常是母親--餵食和溫暖的滿足或主要照顧者)的互動行為有關。

而依附關係是指嬰兒與依附對象之間強烈而持久的情感關係(Bowlby, 1982),是一種雙向的、互相依存的關係。此情感連結一旦形成,個體會經常與此對象互動,希望能維持親密感,並且將對方視為重要、獨一且不可替代的

(2)類型:[table]

[tr][td] 安全型依附 [/td][td] 逃避型依附 [/td][td] 矛盾型或衝突型依附

[/td][/tr]

[tr][td] 高自尊與自我價值、信任他人、高自我表露,能忍受與伴侶的自我分離並發展自我 [/td][td] 低自尊與自我價值、不信任他人、壓抑依賴的渴望、態度漠然,令人懷疑承諾度,無安全感,逃避與漠視 [/td][td] 低自尊與自我價值、對是否依附產生矛盾感(想要親近,卻又害怕),不易安撫,有時又因缺乏獨立自我,會過度依賴他人 [/td][/tr]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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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共性與社會生活

現代「社區」的意義

(1)意義:

社區為公共生活最基本的單位,扮演著承載共同文化的角色;社區意識是凝聚社區認同最重要的因素。

【住在特定區域中,意識到彼此住在一起,並因而產生歸屬感的一群人】。

(2)形成社區的五要素:

  • 人口(居民)
  • 空間(自然環境、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建築等)
  • 互動(是維持社區持續生存的動力)
  • 組織(具有社會組織運作的機制,例:社區自治委員會)
  • 心理(社區意識:認同感)

(3)現代社區的運作:

追求共同利益、提升生活品質+互賴、互助、互惠的依存關係+社區意識(註1)+自治與自願+利他精神。

(4)社區的功能:

  • 社會化(社會成員將社區共同的期待與要求,化為自己的行為標準、 生活規範)
  • 社會支援(是守望相助的支援組織)
  • 經濟互助(有不同的生產、消費、分配體系,形成社區的經濟生活形態)
  • 公共參與(提供居民參與、處理公眾事務的機會)。

註1:影響社區意識的三項環境因素

  • 物理性環境:是否有適當公共空間能夠活動
  • 社會性環境:互動是否頻繁
  • 心理性環境:社區情感是否融洽

現代「社區」的類型[table]

[tr][td] 地理社區 [/td][td]一群人共同生活的的地理區域,強調空間的概念 [/td][/tr]

[tr][td] 心理社區 [/td][td]具有共同背景、遭遇共同問題,追求共同利益的一群人所形成的社區,強調共同文化、共同意識等心理狀態 [/td][/tr]

[tr][td] 鄉村型社區

(傳統村落)[/td][td]人際關係是根源於共同生活或工作關係,強調情感、傳統及血緣,成員對社區較有認同感 [/td][/tr]

[tr][td] 都市型社區 [/td][td]雖比鄰而居,但彼此不相往來,對社區缺乏認同感。 [/td][/tr]

[tr][td] 網路社區

(虛擬社區) [/td][td]透過電腦網路作為溝通工具的一群人所組成的虛擬團體,以電腦為媒介,成員間體認到彼此的存在 [/td][/tr]

[tr][td] 事緣社區 [/td][td]因為相同職業、宗教或種族,互動頻繁而形成的一群人,不一定住在一起,似心理社區的概念 [/td][/tr]

[tr][td] 地緣社區 [/td][td]同鄉住在一起 [/td][/tr]

[tr][td] 血緣社區 [/td][td]同宗(姓)住在一起 [/td][/tr]

[/table]

志願服務

1.意義:

廣義=出於自願,不求回報的助人行為。

狹義=正式志願服務,因應社會需求,透過公益團體所提供的志工服務。

2.功能:

對志工個人:獲得成就感+開拓生活空間+履行社會責任+提升生命價值

對社會:是進步的動力與象徵+可以彌補政府功能不足+可營造人文(關懷)及知識(教育功能)的社會

3.志願服務的特徵:自願、互惠、互助+有計畫、有目標+長期投入+資源整合的過程。

4.志願服務與公共精神:志願服務是公民社會指標+政府大力推動,希望:.彌補政府功能不足,並喚起民間互助的力量

志願服務法2001年通過,目的在整合社會資源,使志願服務的力量能更有效運用】

5.志願服務的轉型:

(一)從慈善到回饋:從中學習到知識及技能,獲取一些有形的回饋

(二)從被動到主動:主動影響政府政策

(三)從非專業到專業:有系統、有組織、有計畫的工作

6.現行我國志願服務仍須努力的方向:

(一)服務參與應更多元化:較忽視持續性的公共事務。

(二)志工來源應更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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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社會團體與結社

志願服務

1.形成基礎

物質基礎:

  1. 制度化的組織與管理(科層化
  2. 經費的來源與支出(良好的募款策略)
  3. 活動場地與時間安排(關係活動成效)
  4. 人力與人脈的開拓

認同基礎:組織理念的追求+組織文化的形塑+組織內部的互動

2.限制:

客觀環境限制=民間性問題(提供範圍有限,無法取代政府角色)+

自主性問題=自主性受限常受政府、政黨、家族、企業影響(如因捐款而影響自主性運作)+

公共性問題=遭受質疑,社會信任感降低(如公器私用、營利行為等)+

外部性問題=撘便車問題(不支付適當費用,卻享用公共財利益)=

(1)占用政府資源(獲得補助卻未辦活動)

(2)享受其他團體努力成果=與其他團體合作或依附大型團體辦活動,以節省經費而最後外部性效益將造成參與不足之困境

(3)我國志願服務之進展:現行團體=自行參閱【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等】

定義:指一群具有共同意識與理念之人的結合,為實現特定目標,有計畫性的從事改造或維持社會體系的一種有組織的團體行動。

社會團體與社會運動:(社會力:來自民間所呈現的一股力量)

社會運動發生原因:社會在變遷中,現有相關組織或政府政策革新的速度無法因應。

兩者關係:為訴求的成功,兩者必須結合。

短期影響:影響社會秩序。

長期影響:帶來新觀念。

方式【體制內外】:抗爭示威遊行、陳情請願、游說立法、聲請釋憲、處理各項活動為宣導理念。

類型【意識形態】:革命式(一次推翻)、革新式(漸進改變)、保守式(不要改變)、反動式(回復傳統)。

社會團體類型[table]

[tr][td] 依團體分子關係之程度 [/td][td] 依團體參與分子的意志 [/td][td] 依團體成員關係的正式化程度 [/td][td] 依人民團體法 [/td][td] 依成員與團體關係的立場或態度 [/td][td] 非營利組織【又稱第三部門】(NPO):具備法人資格,以公共服務為使命,不以營利分配為目的的組織 [/td][/tr]

[tr][td] 初級團體=直接團體:人類最初、最重要的團體,經常面對面、最親密,如家庭、同儕團體等。 [/td][td] 志願團體:成員基於個人意願組成的團體,如政黨、宗教、職業團體。 [/td][td] 正式團體:有正式組織、編制與任務經一定程序而成立。成員間有明確權利、義務關係,如依民法成立之財團或社團法人。

[/td][td] 職業團體:指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為目的,由同一行業或職業人員所組成的團體。 [/td][td] 內團體:自己所屬的團體,如我的班級。 [/td][td] 以人為基礎的社團或社團法人,如協會、促進會等。 [/td][/tr]

[tr][td] 次級團體=間接團體:認同感弱,互動關係侷限一部份,如學校、政黨等。 [/td][td] 非志願團體

成員非基於個人自由意志組成的體,如軍隊。 [/td][td] 非正式團體:無明顯編制與任務,但成員關係密切,如家庭、街坊。 [/td][td] 社會團體:指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等或以其他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所組成的團體。 [/td][td] 外團體:指與自己無關,他人的團體,如其他班級。 [/td][td] 以財為基礎的財團法人,如基金會、私立醫院、寺廟等。 [/td][/tr]

[tr][td] X [/td][td] X [/td][td] X [/td][td] 政治團體:指以共同民主政治念,協助形成人民政治意志,促進政治參與為目的而由具有我國國籍的人民所組成之團體。 [/td][td] X [/td][td] PS:

1.第一部門為政府機關;第二部門為企業組織。

2.以組成團體的目的分:營利與非營利團體。 [/td][/tr]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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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發現文化

文化活動

儀式:一群人集合起來,在一段特定時間內參與的一種慶祝或祭祀活動。

目的:向社會宣告,如結婚

*表示時間分野,如總統就職日

*自我內心確認,如成年禮

象徵符號:符號是一種表達或表現某種事物意義的象徵標誌。

【言語及文字是最重要的符號】具兩種形貌=>

*實體形貌【看得到、聽得到、摸得到】+

*符號本身所表達或蘊含意義【如紅色代表喜事等】

傳統:一個民族經過長久的發展所累積下來的生活經驗與思

想觀念,由過去持續至今,代代相傳。

大眾文化:一般大眾基於智慧與情感的要求與理解,而產生的文化模式,以趣味和嗜好為主。

特色:通俗化+商品化+標準化+共享性(反映社會各階層的價值觀,具有共享的作用)

批評:法蘭克福學派認為,此文化充斥著膚淺、商品化的結果,此將宰制及支配民眾意識,使之成為消極被動的消費者。

流行文化:是目前社會正處於流行風潮的文化,最大特徵在於時髦,以新穎和過時作為區分的標誌。亦是社會一時間瘋狂追族的流行現象。

精緻文化:強調文化活動發展趨向精緻化層次,目的在尋求高品質的精神生活滿足(創意+高度審美價值+個性化+自主+相當文化素養)

文化體系

主流文化:社會當中,為大多數人共同持有與認同的價值、規範、信仰、風俗和知識體系。

次文化

定義:一個文化體中的各個群體,或次級層級,為尋求自主性或自我認同所發展出來的文化。

原因:年齡、族群、性別、職業、宗教、教育、階級等。

次文化類型[table]

[tr][td] 青少年次文化 [/td][td] 邊緣文化 [/td][td] 反文化 [/td][/tr]

[tr][td] 存在於青少年同儕中獨特的思考模式、行為舉止及價值觀念 [/td][td] 社會中較少數或弱勢族群所形成之次文化 [/td][td] 文化價值、規範、信仰都直接與社會主流文化衝突,甚至相反 [/td][/tr]

[tr][td] 特徵:

  • 為青少年階層所獨有
  • 與成人主流文化相抗衡
  • 來去匆匆之現象
  • 同時具正面(充滿創造力、理想主 義等)及負面功能(追逐物質享樂等)

[/td][td] 特徵:可能受大眾重

視成為主流文化,但有些可能漸漸式微終至消失。 [/td][td] X [/td][/tr]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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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多元文化

文化現象與起源[table]

[tr][td] 現代社會的文化現象【多元文化】 [/td][td] 社會中存在各種不同文化+尊重各種不同文化 [/td][td]

  1. 文化與殖民:殖民文化的引入,其影響層面通常會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各個不同領域。
  2. 文化與移民:每個移民者皆會帶來自己文化之特質。
  3. 文化與傳播【文化現象經過人類的交往、聯繫、互動不斷傳遞的過程】:透過傳播媒介--商業活動、戰爭、遷徙的方式上,達到文化傳播的目的。基本上是透過空間之轉移來達到擴散之目的。
  4. 文化與全球化:全球化所帶來之多元現象,使不同的社會型式和不同的事件關係越來越密切,影響所及之範圍也越來越廣。

[/td][/tr]

[tr][td] 文化起源 [/td][td] X [/td][td]

  1. 種族因素:生物基因
  2. 地理因素:地理環境
  3. 社會因素:不同層面的生活問題

[/td][/tr]

[/table]

涵化[table]

[tr][td] 涵化 [/td][td]

  1. 文化相互學習的過程;指不同文化族群接觸後,相互進行模仿學習適應而相互改變的過程,最後,一種綜合雙方特質的新文化逐漸形成。過程可能平和,可能衝突。
  2. 有主動接受或被動接受:
    • 主動接受如自願採借外來文化的優點,使自己文化更有競爭力
    • 被動接受是指如一文化成員被迫接受另一文化──日本殖民台灣時期

[*]同化:是涵化的一面向。指一個文化把另一個文化全部吸收,使該文化完全被取代,有主動也有被動之分。

[/td][td] 涵化原因:

  1. 不同背景:如以地緣因素舉例,兩種相鄰國家皆會受到對方文化之影響,而產生文化涵化之結果。
  2. 時空變遷:傳統文化不合時宜或功能不如新文化,則可能失傳或解體。
  3. 不同種族的接觸:如美國人種複雜,發展出活潑多樣的文化樣態。
  4. 政治因素:如早期澳洲施行的白澳政策。
  5. 不同思潮:如我國民初時的五四運動。
  6. 人為因素:如台灣五大族群的互動及影響。

[/td][/tr]

[/table]

文化變遷[table]

[tr][td] 文化變遷 [/td][td]

  1. 文化接觸:接觸後,相互滲透與吸收,可能擴大自己文化之內涵。
  2. 文化競爭:接觸後所產生之競爭現象,文化差異極大時,競爭愈明顯。
  3. 文化衝突:原有文化與外來文化所發生的矛盾與對抗現象。文化順應:不是舊有文化,卻是從舊有的文化成分中發展而成,亦是,在新的基礎下產生新的差異之新品種。

[/td][td]

  1. 工藝技術:擴大了人類生活範圍。
  2. 意識形態:指引文化變遷的方向,使變遷合法化;但新的價值也有可能造成衝突。
  3. 競爭與衝突:競爭有建設性;衝突可能造成某文化之消失。
  4. 政治運作:具有促進與阻礙文化變遷的功能,且是最直接引導文化變遷的方向與速度。
  5. 經濟因素:不同的生產與分配方式,影響層面不同,會導引不同的文化變遷。資本主義→社會主義。
  6. 社會結構:如出生率、人口結構等的變化,皆會造成文化層面的變異。

[/td][/tr]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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