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苦勞網】2010/02/26 綠黨據報載,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於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提案,要求北市府研議,防止高中職以下學校社團假藉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活動;北市教育局據此發文給市內公、私立中小學,要求「各校加強瞭解並督導社團活動,防止假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北市議員李慶元與民政局長黃呂錦茹並發表「未成年學子性別認識模糊」、「高中職以下學生適性發展」等說法。本黨認為,北市議會部份議員與教育局對於同志青少年之人權問題毫無認識,缺乏教育知識且枉顧性別平等法規。 對於同志學生的處境,長期從事性別教育之專業機構、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於台灣立報受訪時曾指出,許多同志學生由於被老師同學歧視,出現長期自殘的傾向,且由於在校園內被迫害,對社會的信任感完全消失,留下無法抹滅之陰影。因此,有鑑於同志青少年成長時所需面對的問題,包括同志教育在內的性教育,原本就不該排除未成年同志學生。如性別平權發展指數前三名的國家之一瑞典,其性教育教師手冊《可以真實感受的愛》作者Erik Centerwall,便曾來台演講時提到,他在中小學與青少年機構中與學生談論同志議題的情形。且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根據這些理由,我們認為李慶元議員與北市府官員欠缺法律與教育專業,有負民眾之期待。我們強烈呼籲,李慶元議員應儘速撤案;市府應比照府院首長觀看環保紀錄片「±2℃」之規格,安排同志平權課程邀集各局相關官員參加;對於部份有疑慮的家長或民眾,則可商請同志/性別團體、同志父母團體交流溝通。從各個方面和民眾一起認識、尊重同志族群。歧視源自於不了解,因此認識是消除歧視的最佳策略。前台北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先生,多次於媒體面前自豪地表示台北市友善同志之政績,去年年底訪問生態綠咖啡時又再度提起。馬總統的話言猶在耳,市府官員與同黨議員不但不該為德不卒、自砸磚腳,更應積極行事,以保老長官與同黨領袖之顏面。綠黨作為長期友善同志之世界政黨,對於政黨政治如何促進同志平權之實現經驗豐富。今年4月30日至5月2日,由台灣綠黨主辦的亞太綠人大會,便邀請澳洲綠黨黨主席Bob Brown鮑伯布朗先生,就同志議題發表專題演講;來自日本、香港等多位致力於同志平權法案、監督政府友善同志作為的綠黨政治人物也將齊聚一堂。我們知道李慶元議員的提案在大會審議時遭受多位同仁反對,最後並未通過;在此歡迎所有對同志平權議題有興趣的議員朋友一起前來,交流同志政治經驗,讓台灣成為真正人權立國的國家。發稿單位:台灣綠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這裡有影音身為高中生 我們自己本身就是受害者現在是首善之都台北市 下一個呢? 全台灣嗎?我們是不是應該站出來 做一點反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OVER掉 太超過了這不是說用"帶領"的就進得了同志圈吧 囧HAN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10 我想18歲以下的青少年沒有自主能力會誘導走上同志之路什麼謬論阿= =""你憑什麼管我該喜歡男生還是女生政府好像為了挽救生育率越來越不擇手段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那位議員好像北同性戀說成是一種不歸路這是異性戀霸權耶= =#= =#牙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去X媽的李慶元台灣之恥第二個陳水扁!生的小孩沒X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容我對標題下個評論= =...台灣....有民主過嗎?不是一直都是"政客"主嗎?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算了吧我覺得政府官員腦袋除了錢和屎破了個大洞空間不足裝不了什麼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容我對標題下個評論= =...台灣....有民主過嗎?不是一直都是"政客"主嗎?哈?哈~政客主總統選舉時不是說要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嗎現在居然說全國人民有共識就推動那為何很多政策卻是毫無共識就貿然進行 政府有共識的標準在哪?牙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3月2號早上10點有示威活動 歡迎到場!!!(個人不排除當天請事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真是太誇張了我一直認為我們已經比以前進步了但是看到這個還有前幾天跟一個男性友人聊到同性戀他竟然說如果妳說妳是的話我不會相信除非妳親給我看真是太讓我傻眼了況且我的學校在同志教育已經比同縣市其他學校做的好非常多的了竟然還是會有人有這種想法我當下反駁說我沒看過你跟任何女人接吻我可以懷疑你是異性戀嗎他竟然回答OF COURSE我是害我頓時心都涼了我很難過真的IMAMI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8, 2010 連署在這裡請發出你的聲音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2242306480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1,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 2010 以下引用自http://www.tcc.gov.tw/bar1/bar1_5/member.asp?sno=481.喚醒公義2.弱勢代表 . . . . . ..........還真會唬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3,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 2010 禁止同志社團 北市教育局認錯【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日前台北市教育局發文給各國高中及高職一紙公文,內容要求各學校防止同志社團,內容明顯歧視同志。2日上午多個同志團體到市政府前抗議,台北市教育局也表達道歉之意。忽視同志生命經驗這份公文是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在審查同志公民運動時發表的意見,內容為:「台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台,檢討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責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由民政局統籌,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及勞工局辦理。」這項意見雖未獲台北市議會通過,但教育局仍行文給國高中等學校。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鄭智偉表示,很多同志在18歲以前,甚至是幼稚園時就知道自己的性傾向。台北市發出的公文明顯認為18歲以前沒有同志,完全忽視同志的生命經驗。同志團體發出的抗議連署,短短幾天內就累積了1,454件個人以及104個團體的聯署,可見同志社群的憤怒。性傾向不會被誘導同志諮詢熱線理事長大尾本身就是一位明星高中老師,大尾在現場表示,異性戀不可能因為誘導而成為同性戀。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麼同性戀應該可以被誘導成異性戀。如果教育局認為18歲以下的青少年可能在性傾向上被誘導,那麼也應該禁止認識兩性的課程與社團,因為這種活動可能會誘導青少年成為異性戀。大尾表示,這種荒謬的邏輯根本無法成立。台北市會發出這樣的公文,明顯是將同志當成病毒,認為同性戀是一種會傳染的疾病。北市府需性平再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則表示,台北市議會挾審查預算之名,進行性別歧視之實,不但證明政府沒有專業判斷的能力,也讓台北市的性別平等教育倒退15年。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也表示,台北市政府與市議會縱容這種公文發放,明顯欠缺性別平等概念。一般人如果沒有性平概念,所造成的傷害很小,但擁有公權力的單位欠缺性平概念,卻會造成巨大的損害。范雲表示,自己將志願擔任義工,為台北市政府以及市議會上性別平等課程。而台北市議會也有3位議員,包括周柏雅、林奕華以及徐佳青助理,在抗議現場聲援同志團體。周柏雅就表示,台北市政府明顯不懂議會政治,未獲大會通過的決議,教育局居然行文到台北市各國高中、高職,明顯違反程序。周柏雅表示,台北市長郝龍斌應該代表市政府向社會道歉,教育局應該收回公文重新發文,台北市的家庭教育中心也應該把同志相關資訊列為營運重點。林奕華則表示,一、兩位性別歧視的市議員,讓整個台北市議會蒙羞。而自己唯一做錯的事,就是沒跟提出歧視同志意見的市議員打架。在抗議活動中,台北市教育局長康宗虎出面道歉,表示已經重新發文給國高中、高職等學校,並無歧視同志之意,未來台北市教育局會加強性別平等教育業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3,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 2010 去了抗爭場合好吧其實甚麼答案都沒得到只有穿著制服表達我們的不滿沒關係 足夠了會一次比一次更好我是很久沒出現的白鴿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4,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4, 2010 我可以跟松山的學長要你的聯絡方式嘛???我是那天的建中小高一我不是你要找那位松高的學長但我想問散場時跟松高要聯絡的那位 不像高一生的高一生嗎?我是那時北士商的高三酒店男公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4,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4, 2010 我可以跟松山的學長要你的聯絡方式嘛???我是那天的建中小高一我不是你要找那位松高的學長但我想問散場時你是跟松高要聯絡的那位 不像高一生的高一生嗎?我是那時北士商的高三酒店男公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4,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4, 2010 我可以跟松山的學長要你的聯絡方式嘛???我是那天的建中小高一我不是你要找那位松高的學長但我想問散場時你是跟松高要聯絡的那位 不像高一生的高一生嗎?我是那時北士商的高三酒店男公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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