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發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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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發佈投票

    • 主題1,選擇開放方式(請勿投我)
      5
    • 1.我不贊成任何形式的開放,包含代稱制度(不贊成開放)
      14
    • 2.我不贊成開放個人資料,僅開放代稱制度就好(不贊成開放)
      45
    • 3.沒有意見,目前的制度我覺得OK(中立、偏向不更動制度)
      38
    • 4.沒有意見,看大家的意思(中立、沒有立場)
      16
    • 5.對於是否開放個人身分沒有定論,但希望能夠進一步開放公布自己的學校、社團等等(中立、偏向進一步改革)
      36
    • 6.我贊成開放顯示個人身分,但需要有個像目前代稱制度一樣的登記方式(贊成開放)
      27
    • 7.我贊成開放顯示自己的身分,想公佈的人公佈,不想公佈的人不公佈(贊成開放)
      100
    • 8.我贊成開放,而且彩虹版應該馬上從匿名版裡撤除,回覆成普通版(贊成開放)
      14
    • 9.其他(選擇此項者,請發表自己看法,並說明自己是贊成開放、不贊成開放、中立中的任何一方)
      4
    • --------------------分隔線-----------------------(請勿投我)
      5
    • 主題2,總而言之我....(請勿投我)
      3
    • 我是不贊成開放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1. 2. 或是9.其他者)
      41
    • 我是中立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3. 4. 5. 或是9.其他者)
      69
    • 我是贊成開放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6. 7. 8. 或是9.其他者)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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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得彙整相關意見,那我在這邊想要詢問大家,如果目前的制度勢必要有所更動的話,那麼大家認為會有什麼樣的缺點和漏洞發生呢?

我在這邊舉一下我認為可行的開放方法,請各位提供一下這些開放方法可能遭到的問題和缺點。當然,不需要每個開放方法都舉出缺點,請按照自己的方便提出看法就好,不用長篇大論的文章,當然也請各位盡量用條列式的方式舉出問題,這樣在整理意見和回復上會比較方便

當然,樓上的討論已經舉出了部份可能會遭到的問題與缺失,我會過一陣子在整理貼上,並補上我的相關看法和回應,請各位不要因為樓上已經提出了意見而沉默,討論內容和舉例有所重覆其實沒什麼大問題,那麼,就拜託各位提供我這些協助了。

可行方案1.

希望能夠進一步開放公布自己的學校、社團等等更加詳細的個人資料

可行方案2.

開放顯示個人身分,但需要有個像目前代稱制度一樣的登記方式

可行方案3.

想公佈的人公佈,不想公佈的人不公佈(自己的)。確實實行方式:

將版面改為匿名,但可以勾選是否公佈個人資料等選項

可行方案4.

想公佈的人公佈,不想公佈的人不公佈(公布自己的個人身分)。確實實行方式:

想將個人資料PO上的,直接用類似簽名檔的方式,或是用目前代稱的留下方式,留下自己的個人身分

請各位踴躍提出意見,協助我完成相關的細部修改,但請勿發動攻擊性言論(尤其是對於個人方),造成討論氣氛上的不便與僵化,謝謝

提供可以參考的回覆方式:(僅供參考,不強制使用此格氏回覆)

EX

我認為可行方案4.

可能會遭到

1.

2.

等等的問題

樂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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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 匿名發文者

    125

好無聊 ((呆

幹麻老為一點點小事吵翻天

要開放不開放

就多做個 "是否要匿名" 的選項給勾不就好勒

傷和氣傷和氣 嘻嘻

黑鴉

你的態度也顯得很不認真,

是我過度CARE潛在風險?

請參照

反對 深藍彩虹版匿名制度的再鬆綁,從需要被保護的會員安全性來看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5897&postcount=70

喔對了樂翔,

我上面這篇有修正一點點小地方唷,

在風險那段,對應到您的可行方案就是:可行方案三。

請您不要漏看了。

或許我該把可能的潛在責任全部推給不小心的人、衰人或是改革推動者。

然後拍拍屁股看戲。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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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看了幾天

多少有些話想要表達

或許與前些幾位有些重複

但請見諒

首先是關於這次投票的問題

原則上來說

先前已有人提過

若非本身熟稔或涉入此些事件者

以現在觀念角度

必會選擇一個較中立,對自身影響較小的項目

在票數上就會造成差距

但這部分先前已做過多次討論 便不再多做贅述

只是我個人對此次調查結果抱持存疑的態度

再者

因我個人支持維持現狀 不再行更動

自然提出反方意見

我個人其實不太能理解

開放公布個資的的實際必要性在哪?

我是覺得

DBR之所以存在的目的為何?

是為了讓大家知道

自己不是孤單一個人

或許

不必知道那個人是誰

長甚麼樣子

只要知道

原來和自己一樣的人

就在那麼近的地方

知道有這興趣的不只自己

知道有這習慣的不只自己

知道自己不是孤單一個人 那就夠了不是嗎?

又說

當個人資料開放後

是否

DBR將淪為一個只能交流帳號的平台?

要是有了其他更方便的交流方式

那又何須每天在DBR上按F5等候呢?

即使遇上了新人

或許聊沒幾句便又轉到即時通訊上去

那是否意味著

DBR的效用被變相的架空了呢?

或許這個部分就還有待檢討和商榷了

另說

當DBR上盡是相互認識的熟人在交流

那是否會造成對新人的卻步

也需要再做思考不是?

因此就我個人觀點來看

我覺得暫時並無針對目前制度再行變革的必要

(唔...第一次打那麼多字阿.....)

另外

樓主是否能盡量避免在發言時用上太過於個人表述的字眼

請最好能維持在一個中立性的觀點上

較為個人觀感的形容請盡量避免謝謝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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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頭

這還是會有疑慮阿

豬頭

你還是不要說話免得等等挨轟

哈哈

噓.....

明哲保身阿.....!!!XDD

在這邊看了幾天

多少有些話想要表達

或許與前些幾位有些重複

但請見諒

首先是關於這次投票的問題

原則上來說

先前已有人提過

若非本身熟稔或涉入此些事件者

以現在觀念角度

必會選擇一個較中立,對自身影響較小的項目

在票數上就會造成差距

但這部分先前已做過多次討論 便不再多做贅述

只是我個人對此次調查結果抱持存疑的態度

再者

因我個人支持維持現狀 不再行更動

自然提出反方意見

我個人其實不太能理解

開放公布個資的的實際必要性在哪?

我是覺得

DBR之所以存在的目的為何?

是為了讓大家知道

自己不是孤單一個人

或許

不必知道那個人是誰

長甚麼樣子

只要知道

原來和自己一樣的人

就在那麼近的地方

知道有這興趣的不只自己

知道有這習慣的不只自己

知道自己不是孤單一個人 那就夠了不是嗎?

又說

當個人資料開放後

是否

DBR將淪為一個只能交流帳號的平台?

要是有了其他更方便的交流方式

那又何須每天在DBR上按F5等候呢?

即使遇上了新人

或許聊沒幾句便又轉到即時通訊上去

那是否意味著

DBR的效用被變相的架空了呢?

或許這個部分就還有待檢討和商榷了

另說

當DBR上盡是相互認識的熟人在交流

那是否會造成對新人的卻步

也需要再做思考不是?

因此就我個人觀點來看

我覺得暫時並無針對目前制度再行變革的必要

(唔...第一次打那麼多字阿.....)

另外

樓主是否能盡量避免在發言時用上太過於個人表述的字眼

請最好能維持在一個中立性的觀點上

較為個人觀感的形容請盡量避免謝謝

【等】

贊成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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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更公開社團、興趣等資料,

我想到新的漏洞了。

那就是

或許會有人到相關的版面,(EX: 合唱團討論版、哲學版),

然後以DBR公開的資料,

進行會員的篩選,藉此找出該會員。

會在DBR公開社團、興趣等資料,

並不一定會想出櫃,

而只是想在此與同志們討論該興趣。

班級那個更好鎖定我不說了。

一樣那句:這該如何防範?有人因此被出櫃,誰要負責?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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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天來已經大致上把小卒的文章整理了一下。

老實說,其實我有相當的自信,可以把反對者提出的所有理由,在不帶有攻擊性的言論上完全駁回。

也就是說,反對者提出的各種理由,在客觀理性的狀況下,沒有辦法成為阻止或是反對我提出想要開放匿名的理由。

但是,就算我讓所有反對者哭著回家找媽媽xd

不,就算我讓所有在場的反駁者都啞口無言,摸摸鼻子自討沒趣的走人,老實說,在某種層面上,能因此被我說服的人大概是沒有...。

我相信,大部分反對開放的人,反對的並不是開放本身,而是開放所造成的不便。

比如說,我們雖然不允許其他人公佈個人資料,但是其他人若是假冒他人發佈個人資料的話,就算該人不是GAY,沒有出櫃的風險,但個人資料被公佈的結果,必定會造成某種程度上的生活不便。

若我僅僅是停留在"反駁"的程度,也就是說,題出論點認為"不開放公佈個資者"的個資被公佈,由於難度上有一定的狀況,或者是說自己不小心公佈,自己應該負完全的責任等等。或許嘴巴上說得過去,但在事實上,一定會有"忽略了不小的部份的群眾的權益"的說法發生,這種理由或許仍然可以被反駁(事實上有點難),但是其行為的事實不會被改變。

但是,我認為我們有好的理由相信,如果不想出櫃者在開放匿名公佈的狀況下。個人資料獲得的保障程度,就算沒有開放前好,至少體制上應該要有方法可以防範各資的不小心公開、刻意被公開等等。

那麼,公佈個資應該是可以被允許的,只要在被公佈的個資是在做到嚴格控管的狀況下,老實說,我真的不認為公佈個資有什麼不可以。

待會我會發表一個在構想上似乎可行的辦法,也請大家不吝批評指證,不過我得先吃午飯了,相關的詳細辦法我會等等再提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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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採取登記制,所有欲公佈的個人資料,都必須"申請+上審核通過",方得公佈。

開放公布的個人資料:(一般申請方式)

各類即時通訊帳號、深藍帳號。(暫時不含QQ)

申請資格:深藍帳號擁有納入等級採計之文章50篇以上、彩虹版代稱審核通過達3天以上。

申請方式:欲報申請者按照格式,以私信方式向版主、指定處理人(以下簡稱管理者)申請,並於專屬版塊上面回覆(代稱XX 已申請個人資料公佈(請申請者勿在此專屬版快公佈欲申請公佈之個資)),管理者確認資料之真實無誤後,於專屬版塊回覆並PO上"已完成",並PO上核可公佈的個人資料(實際填寫狀況請參照範例)。

核定方式:

僅申請深藍帳號公佈者,必須連續二天向管理者發布私信確認,並再得到管理員回覆後在發一封信件確認狀況。

僅申請即時通訊公布,或是連同深藍帳號公佈一起申請者,必須連續二天在欲申請公佈之即時通訊上,與管理者使用欲公佈之帳號聯絡確認(即申請雅虎則需要用雅虎連續三天、MSN亦同,也就是說每多申請一種,每天就必須用多一種帳號發訊息給管理者確認)。

------------------

為防止帳號被盜的可能性存在,我再這邊想了一個可以拖延時間的辦法,但這方法並不完美,所以也還是要請各位務必注意自身的帳號安全,並多多關照自己帳號的狀況。

------------------

個資鎖定(LOCK)

申請成功後,個資便會受到鎖定,無法增加、修改或是刪除,若欲取消,則必須申請鎖定解除。

申請資格:深藍帳號擁有納入等級採計之文章50篇以上、彩虹版代稱審核通過達3天以上。

申請方式:欲報申請者按照格式,以私信方式向版主、指定處理人(以下簡稱管理者)申請,並於專屬版塊上面回覆(代稱XX 已申請個人資料鎖定,管理者確認資料之真實無誤後,於該申請的回覆上補上"已完成",並PO上核可鎖定的個人資料(實際填寫狀況請參照範例)。

核定方式:若申請者在七天內申請過個資公布並通過,則申請管理者以私信或是即時通通訊確認後直接通過。

若是未申請過公佈個資者,則直接通過。

若是申請者已申請通過超過七天,則必須連續二天在深藍帳號或及時通訊上與管理者確認。

------------------

解除鎖定(UNLOCK)

由於此申請相當費時,請勿濫用,且管理者在適當的狀況下,有權拒絕此申請

申請資格:深藍帳號擁有納入等級採計之文章50篇以上、彩虹版代稱審核通過達3天以上。申請過個資鎖定並通過者。

申請方式:欲報申請者按照格式,以私信方式向版主、指定處理人(以下簡稱管理者)申請,並於專屬版塊上面回覆(代稱XX 已申請個人資料鎖定解除,管理者確認資料之真實無誤後,於該申請的回覆上補上"已完成",並PO上核可解除鎖定的個人資料(實際填寫狀況請參照範例)。

核定方式:透過各種確認管道持續確認7天,隨著個資的數量增加確認管道

相關範例,我以後在補上 有點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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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討論狀況懶人包,所以對於問卷設計的建議、問卷錯誤的修改回覆、以及無關討論過程的回覆,不會納入此懶人包的內容。

若各位仍是認為懶人包過於複雜,可以請各位只觀看懶人包粗體字的部份,當然,若有人認為某些內容相當重要,卻沒被標示的話,歡迎提出意見。

若各位認為此懶人包遺漏了、疏忽了些什麼(你認為懶人包該補上什麼內容),或是討論內容被納入懶人包的人,認為懶人包的內容有什麼需要修改或刪除的地方,可以通知在下欲修改的內容和希望修改成什麼樣的內容(也就是按照懶人包格式提出修正),我會斟酌修改。

懶人包附有相關文章連結,請各位欲了解比較詳細的、正確的內容的話,在網址上點一下即可。

2009-08-04, 06:15 PM

民調發布,並在隔日補上選項說明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97978&postcount=1

2009-08-04, 08:10 PM

匿名發文者 (042FF8E2)

提出可以按照紅樓論壇的設計方式,解決此問題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98308&postcount=3

2009-08-04, 10:07 PM

小阿祥提出,希望能夠說明各個選項的利與弊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98791&postcount=9

2009-08-05, 02:31 AM

匿名發文者 (042FF8E2)

提出可連署相關公開版。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99702&postcount=17

2009-08-05, 12:57 PM

匿名發文者 (042FF8E2)

建議民調發起人(以下簡稱為樂翔),向版主提出暫時置頂建議。樂翔在得知後向版主提出暫時置頂建議。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0339&postcount=20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0349&postcount=21

2009-08-05, 03:12 PM

版主以民調發起人若是只以自身利益為理由的話,不提供置頂協助,駁回置頂請求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0572&postcount=22

2009-08-05, 04:34 PM

版主以個人身分(小卒),發表了反對匿名開放的意見(討論重點暨精華、反對方)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0764&postcount=26

2009-08-05, 06:05 PM

連發表,反對匿名開放意見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015&postcount=33

2009-08-05, 06:07 PM

匿名發文者 (042FF8E2)提出,為什麼不可以再匿名版公佈個人相關身分的看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018&postcount=34

2009-08-05, 06:25 PM

樂翔回覆了,連的疑慮,並提出修正的方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047&postcount=36

2009-08-05, 06:59 PM

匿名發文者(6D6F3410)提出,開放個人資料的公佈,會有色情交友的問題。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141&postcount=39

2009-08-05, 07:51 PM

樂翔提出支持開放匿名鬆綁的理由(討論重點暨精華、贊成方)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329&postcount=41

2009-08-05, 09:21 PM

小卒認為,一個公布自己資料的人,若事後反悔,會有需要再設回匿名的麻煩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1814&postcount=47

2009-08-05, 10:36 PM

樂翔提出反駁反對開放者的理由,使用條列式發表與回覆。(討論重點暨精華、贊成方)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2473&postcount=50

2009-08-05, 11:41 PM

小卒認為,他並沒有看50樓的必要,並提出對於開放理由的質疑,並質疑50樓歸納的錯誤,是曲解他人意思。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2926&postcount=53

2009-08-06, 08:32 AM

樂翔主觀的認為,小卒並沒有討論誠意,回覆了相關質疑後,提出了二點質疑並反問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3407&postcount=61

2009-08-06, 11:46 AM

樂翔個人指責,小卒沒有討論的誠意,並指責樂翔是個亂場的小孩、且還在場外抹黑樂翔的本意、故意曲解樂翔的語意等。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3808&postcount=63

2009-08-06, 02:43 PM

無塵室的魔王,提出反對反駁者的意見,並在結論歸納,目前的反駁理由應不成理由(討論重點暨精華 贊成方)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604198&postcount=69

相關內容持續更新,我得先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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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你補範例。

只提問一個。

所謂管理者 怎麼知道申請公佈身分的會員,

是否為該代稱之擁有人?

申請方式:欲報申請者按照格式,以私信方式向版主、指定處理人(以下簡稱管理者)申請,並於專屬版塊上面回覆(代稱XX 已申請個人資料公佈(請申請者勿在此專屬版快公佈欲申請公佈之個資)),管理者確認資料之真實無誤後,於專屬版塊回覆並PO上"已完成",並PO上核可公佈的個人資料(實際填寫狀況請參照範例)。

另外真實無誤部份,

必須等您的範例。

目前這樣看起來有點含糊攏統(゜∇ ゜)

小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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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清楚有誰這麼無聊啦

是有代稱被冒用的風險

或許我們可以考慮請他以編輯舊文章的方式來自證(這個方法漏洞也很多)

但事實上,就算冒用了代稱也沒有辦法讓真實的資料被公佈

會有不便,要不我們也可以把申請資格的代稱限制取消

只是個人認為代稱能跟個人資料整合的話會方便很多呢(反正你到最後公佈個資部也會連著代稱依起公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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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流行的是戀人啦~~~~ 會殉情的

專屬版塊

就是專門為此該的主題

是說我想冒用代稱應該也不太有人會吧???

彩虹版代稱制度行使如此之久

也未見到冒用代稱的狀況啊

是說由於"申請" 需要私信給管理者

這樣的話要是被查出冒用 要懲戒也相對容易

------------------

如果真要想個解決辦法的話

我是有一個

但是有點麻煩

把代稱制度改成ver3.0

然後叫大家登記新代稱的同時,順便在同一個板塊申請個資公布或是鎖定就行了

要不,就直接把條件限制的代稱拿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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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驗收時期快結束了。

請有意提出建議的會員,

能整理此篇主題中的資料。

並在置頂建議區提出,

由版主本人呈報至站務部。

必備項目:

1.提出理由

2.提出的必要性

3.民調結果

4.確切可行做法

5.該做法可能遇見之問題

6.問題如何解決

此篇主題將於我下一次上線撤除置頂。

彩虹版版主 一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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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要想個解決辦法的話

我是有一個

但是有點麻煩

把代稱制度改成ver3.0

然後叫大家登記新代稱的同時,順便在同一個板塊申請個資公布或是鎖定就行了

過於麻煩了這個

對版主來說,必須重新整理所有的代稱

對會員來說,會需要重新申請代稱

不管哪邊都過於麻煩。

而且,申請代稱的人當中,我想並不完全有公布個人資料的需要。

兩個制度分開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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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看法

是說我不認為代稱冒用是很大的問題

至少在現在的狀況之下都沒有發生過

而且現在的制度也沒有防範代稱被冒用的方法

我是認為不需要就這一塊去做規範

有發生過代稱重複的(°∇^*)⌒☆

這是某種程度的冒用(?)代稱(°∇^*)⌒☆

(雙代稱的傢伙我也有看過)

另外,代稱這種東西,對會員的實際影響比較小,

大不了換一個代稱。

但是你提的東西實際影響頗大的,

能盡量做到滴水不漏比較好(°∇^*)⌒☆

公開資料的狀況下,不能換一個會員唷(°∇^*)⌒☆

那又違反另一條總則了(°∇^*)⌒☆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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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避免麻煩的話

那就把條件限制裡的代稱給拿掉吧

這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

是說冒用代稱的話 以目前彩虹版的制度來說

受害方要嘛就換代稱 要嘛就提出申訴

同樣的狀況在新制度下似乎也可行(!!!???)

而且由於申請需要提出私信....要懲處也相對容易呢

我的看法是說 就算被冒用了代稱 應該也不致於會有個人資料被公開的風險(如果你把你的所有帳號密碼給了人,他又出賣你。真的就是要自認倒楣了,在這種狀況下就算彩虹版完全匿名,要讓你出櫃也不難)

如果可以先不計較代稱冒用的話 我是建議個資可以跟代稱整合 真的不行的話 就拿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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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鎖定(LOCK)

申請成功後,個資便會受到鎖定,無法增加、修改或是刪除,若欲取消,則必須申請鎖定解除。

關於鎖定

由於會員七日內都有編輯文章的權限,

要如何上鎖呢?

如果是以文章的形式在深藍上面發表,

七日內都有可能被該人修改

也就有先以自己名義提出申請 而後惡意改成他人資料的可能

這樣的情況下可以用總則處罰申請人,

但是被公佈者受到的影響 我想不用我再跳針贅述。

如果要管理者時時刻刻的注意文章的內容是不大可能的,

因為如果申請公佈資料的人一多,

光是接受申請、確認、發布就會有很大的工作量,

如果要再去注意每個文章的狀況,我認為不大可能。

以上的方法,可以使用主題關閉來防範,

因為關閉的主題,會員無法編輯自己的文章,

但是總版主以上等級的人還是可以編輯,

這部份是另一個風險所在。

(而且無法做到對個別文章鎖定)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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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想公開的人就公開,不想公開的人就尊重他~

但我不希望因為公開

而隨便亂爆出他人是否是圈內人的問題

例如:xxx社長最近交了男朋友~好幸福喔!!

這樣的行徑...真的很差勁 = =

我想...只是會希望論壇鬆一點,不要太過於嚴謹

但也不是沒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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