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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如此!

各位看倌們,請你告訴我你聽到這個社會真實發生的事情,你有什麼感想。

我真是不了解再如此都市民主的社會,竟然還有這種荒謬的事情發生。真是恐怖。

S小姐嫁給了T先生,無奈T先生的母親似乎對S小姐有成見似的,有時在私下總對S冷言冷語,讓滿腔熱血的S很是難過。T是個孝順也沒什麼叛逆的人,因為T的父母處的不好,導致T跟父親總有一些心結在。因此T也沒拿到許多家產和T父的錢。T父走前,因為感謝兒子和媳婦協助公司運作,因此將1000多萬的薪水等匯到T的戶頭,就在T處理T父的喪事時,T母和T姐竟將這些錢領出。T和S看在彼此為親族,也沒提出告訴,就默默的受了。

後來T和S發現T母竟拿著兒子的印鑑和身分證開了上百萬借據,但是依然沒對母親展開法律行動。只是T發現這件事情後,和母親談了一下。母親支支吾吾的帶過,好像沒這件事情一樣。

T母因為基於虧欠,給了兒子一筆錢,說要「一筆勾消」。兒子將這筆錢拿來購屋,並用T母贈與的名義。T想到自己的印鑑和身分證似乎被母親拿去作假,若連房子都貸掉,一家幾口怎麼過活?因此將房子土地等轉到S的名下。孰料,T母帶著T的親族來P市作客時,竟趁T不察對S說:「把鑰匙交出來,我管你要去哪,鑰匙交出來…」也不管年幼的孫子女就在旁邊,當眾給S難堪,並以「關心T」為名多次進入T和S的主臥房,令S備感壓力。

如此壓力的過了幾年,T母突然打了通電話跟T說,有一筆由T和T母的親戚共有的土地有人想賣,問T要不要賣;不多久,當T跟母親述說這價格不公道,擔心母親被騙時,T母又說約已經簽好了,叫T一定要把S的印鑑章和身分證交出來,T跟母親說,不是說好大家討論好再說?況且簽約了應該先有簽約金怎麼還商量價格呢?T母突然強勢起來,說:「沒有簽約金這種事。跟你說,你的那塊部分,其實是大家的,只是用你的名字而已,趕快把東西送來,不然違約金你們付而且我們要告S。」T整個傻眼。如果真的將妻子的印鑑證明等送到老家給母親,那根據母親曾經偽造文書以簽借據的前科,那現在漲價的自宅不就危險了?

面對T母的咄咄逼人和強勢,T為難了。T母自領走T的錢被T發現後,就四處造謠,說T是不孝子,不孝敬母親。然則T母給予T的兄弟姊妹錢去外國讀書,自己身穿名牌衣,T卻得辛苦工作。T沒有怨言,只是希望自此一家人好好的過活。沒想到T母竟然這樣咄咄逼人,何況,價值1000萬的土地被T母只願給T 14萬還要T繳稅。如此一來T不但賠掉土地還得倒貼稅金讓母親及莫須有的共有人可以拿到剩下的900萬。

一天一天過去,T母日趨強勢。T開始懷疑,接下來還受得了嗎?而S等人更是擔憂自宅………

虎毒不食子,沒想到,竟然有人不顧兒子的觀感,只為了金錢。這樣對嗎?各位知識份子,請你們評論一下這件事情吧!為了金錢偽造兒子的印鑑證明、辱罵媳婦甚至強要媳婦的印鑑,如此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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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曝光率

或許這樣的醜態 可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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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親生母親也不該如此;也不能因為是親人,接受這種不合理的事而不吭聲

就我所知,T母的行為已經同時觸犯我國刑法及民法

且偽造文書為非告訴乃論,一但上訴則不可撤銷,事情曝光後更難逃法網。

從樓主的文字中可看出你對於這件事的感覺...

我不認為這樣放縱母親叫做孝順!

你想想,掩護一個犯錯的人而讓他一錯在錯

這是在幫他嗎?

況且東西已經在自己名下,在法律上就不會是大家的

想必這T先生只是不願違抗母親而已......

這種強勢根本不必害怕,因為正義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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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告

不然以後會更麻煩,像是棄養等等,我家以前也有這種問題

我爺爺走後土地、股票、金錢等遺產大家分,稅金我爸繳

不過我家好一點是有更大的長輩壓著

這種情況做兒子的本來就不好處理,因此我家的作法就是分開來,例如土地權狀我媽保管,名字印章這些就我爸保管,然後那些印鑑就拿去給區公所做一個認定還是鑑定

另外名下這種東西是很危險的,我買了土地掛在你名下,以後你就算不認帳法律也不會為你出頭,就算是親族也沒辦法,但是反之相關的法律責任因為在你名下所以就要由你負責

像這種東西就要強勢一點,跟你要鑰使當然可以給他,叫他拿法院文件來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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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看起來是轉貼,樓主可能不是原作者大概無法回答問題。

不過根據我專業研判,都市民主只是沒選字,原文可能要表達的是「都是民主」。

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那麼原作者犯了雙重錯誤,因為「都是民主」的前後文用起來也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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