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9 今天看黃國倫跟小鬼主持的"得獎的事"在討論交往的定義是什麼,我發現大家的定義都好不一樣喔有一個部落客覺得先有性,覺得性感覺不錯,再談愛,然後要坐上摩天輪才算交往網路作家女王覺得要宴請姊妹一桌酒宴才算,另一個部落客覺得要幫她洗內衣褲,特別的是有一個女網友覺得要幫她口交跟走後門才算 囧真的是千奇百怪啊 XD那請問各位交往的定義是什麼啊? 可以接受先有性再有愛嗎?我先說我覺得交往的定義是… 好像沒有特別的定義耶(炸我注重的是一種感覺,雙方都會想要打電話給對方聊天啊會想要關心互相的生活,不一定要天天見面,但是要天天想要見面 :D然後行為牽手就算了吧,哈 我很conservative先有性在有愛,是不排斥啦可是比較不希望這樣雖然那個心理醫生說真愛不應該帶有性的色彩但我覺得有點屁,難道每個人都要談柏拉圖式戀愛嗎? 那你跟我怎麼會在這 哈大家分享一下吧~PS.書看不完 囧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9 交往的定義因人而異吧=D我個人講究要告白=W=+其他都叫曖昧。小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9 交往的定義因人而異吧=D我個人講究要告白=W=+其他都較曖昧。小卒所以我有告白唷...回家後晚上電話中說的:EAko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9 對我來說,性愛是建立在愛情的關係上才會有的行為。然而,我認為這兩件事情是不一樣的。我在尋找的是能一起擁有愛情的人而不是炮友。一直一來很疑惑自己是不是雙性戀,(因為現在有傳出曖昧的關係的女生)但是後來看到一個說法,再加上自己的體察之後,我將她列為我的好朋友了!而那個說法就是,愛情有三大要素:激情、親密、承諾。簡單來說,我對她來說沒有激情啦!個人認為這三大要素多少能幫助你了解自己的感情,而是否有在一起則因人而異。我自己也跟樓上那對討厭的閃光= =的意見一樣,認為要經過告白。*~Ayon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9 我也覺得需要告白耶!畢竟兩人的定義不同很可能自己認為已經在交往了對方卻覺得只是朋友不過也有人覺得自然的在一起就OK我覺得"性"是愛的基本元素你會注意到某人是因為那個人散發出來的氣質or個人魅力那也算是因為性而被吸引吧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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