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markhsu 7 發表於 July 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5, 2009 依據'>公告,公告建中版暫行版規本版規以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總則為依據,保障最大之言論自由 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或學術網路使用規章或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組則規定者,提報法務組處分。 於一日內,惡意張貼或回覆三篇以上與主題無關或與討論版主旨無關之文章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 於一日內,惡意回覆最後回覆日期距今超過一個月以上之主題三篇以上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深藍創辦人 ckmarkhsu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胚胎 10 發表於 July 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9 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或學術網路使用規章或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組則規定者,提報法務組處分。於一日內,惡意張貼或回覆三篇以上與主題無關或與討論版主旨無關之文章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於一日內,惡意回覆最後回覆日期距今超過一個月以上之主題三篇以上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我不太了解「與討論板主旨無關」是什麼,若發一篇想和建中同學們一起討論的文章到底該如何界定是不是符合「討論版主旨」?再來,惡意判定的標準是在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胚胎 10 發表於 July 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9 我多嘴一下,之前發聲後就被鎖文(不論是用怎麼樣的藉口)讓我覺得先前的「洗版事件」是消極公民不服從的行為,當然,這不會是掌權者樂見的。喔,還有,我之前對兩位板主分別提出的質疑後他們也沒有回應,好,我就當做他們沒在這裡逛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渾沌之翼 10 發表於 July 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9 再來,惡意判定的標準是在於...?其實我覺得這並不是二分法(一定會有模糊的過度帶),不過還是有些留言是真的很明顯是惡意翻古文(如果是熬夜花心思發好一點的留言也就算了,他那個回覆間隔......=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markhsu 7 發表於 July 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6, 2009 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或學術網路使用規章或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組則規定者,提報法務組處分。於一日內,惡意張貼或回覆三篇以上與主題無關或與討論版主旨無關之文章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於一日內,惡意回覆最後回覆日期距今超過一個月以上之主題三篇以上者,刪除文章,並提報法務組處分。我不太了解「與討論板主旨無關」是什麼,若發一篇想和建中同學們一起討論的文章到底該如何界定是不是符合「討論版主旨」?再來,惡意判定的標準是在於...?與討論版主旨無關的部分,無法將其界線明確定為文字一般而言,只要與建中學生沒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都認定為無關但並非無關都要罰,其主觀構成要件亦須為惡意,且客觀構成要件滿足三篇以上才會處罰。而惡意的部分為裁判者採納行為人論述後,自由心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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