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條文】各位覺得憲法應該重新制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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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翻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第25-34條及135條 停止適用

憲法第55條      停止適用

憲法第57條      停止適用

憲法第79條      停止適用

憲法第81條

憲法第83條

憲法第84條

憲法第85條

憲法第90-94條

憲法第108.109.112.115條 不受限制

憲法第174條   不適用

光是停止適用的就有如此多的法條

不包刮特殊的不適用

讓我覺得憲法不只應該被修改

更應該被重新制定

不過

如何在現行法律下

制定新憲法也是個難題..

(如果有新憲.. 釋字就不用背一堆了..= =)

各位說說你們的看法吧

還應該繼續不動本文的修改下去嗎

整個增修條文我覺得都快像憲法本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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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說憲法本文有很多條「停止適用」而說整個憲法都要重新來過吧。美國《憲法》修憲的方式,與我國一樣,也是不動本文,以「修正案」的方式增加或修改憲法的內容。現在已經通過了廿餘個修正案。另外,憲法增修條文本來就與憲法的位階是平行的。

  但是,其實「制憲」這個名稱是很奇怪的。因為,如果是制憲,那應該是沒有國家、或是顛覆舊體制以後,才進行「制憲」;如果是在有國家的情況下,重新頒布憲法,在體制內重新頒布憲法,也算是「修憲」。比方瑞士在民國八十九年(2000)把整個憲法都改了,但是他們還是說自己在「修憲」。修憲與制憲的用詞不同,含意也不同。

  另外,現階段修憲是否有其必要性?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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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憲法一七八九年就頒布了,為什麼不說美國憲法「與現在的時代不太符合」?

  你也知道制憲是先於憲法而存在之權力,所以,如果對現行政府體制有不滿意的地方,便不是透過制憲,而是透過修憲來加以修改的。所以瑞士那個應該也不是翻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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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有個觀念版主要改一下,修不修憲基本上跟釋字是否會增加是兩碼子的事 不會因為修憲釋字數目就因此而減少

另外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不是說修就修的這其中牽涉了許多法律問題更嚴重的是政治問題所以現階段新訂一個憲法幾乎不可能(滅了中華民國再創一個新國家或許比較快),再說我國憲法的修訂程序也是麻煩到一個炸掉,要修憲也幾乎是難如登天,所以版主的想法固然有其道理 但在現行體制下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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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版主了

會說釋字變少是因為

"新憲法"出來

而非修憲

就很少人會去說舊條文了呀

當然學者例外..

制定新憲法跟滅了一個國家再創其實差不多啦..

我是覺得有些比較重要的憲律可以留下來

不過這也很難去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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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釋字變少是因為

"新憲法"出來

而非修憲

就很少人會去說舊條文了呀

當然學者例外..

就算新憲法出來 釋字也並不會因此而減少的

理由很簡單呀

第一:新憲法然道不會和現行法相衝突嗎?

如果會的話,那不管怎麼改都不會因為新憲法會修憲而減少大法官解釋

因為所謂的違憲審查都是因為對於法律是否違憲而申請大法官做解釋

倘若真沒問題大法官是不會單純對一條憲法去做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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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weeks later...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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