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板中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北縣議會三讀通過 18歲以下不能進網咖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8.10.16 03:14 am 台北縣議會昨晚三讀通過「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國26縣市當中,第7個訂定網咖自治條例的縣市,預計一個月後公告生效即正式實施。 不過這項條例引發議員連日爭論,昨天在議長陳幸進強勢主導、經發局長陳佐鎮未堅持原提草案內容下,最後明訂「禁止18歲以下者進入,否則處罰3萬至10萬元」,成為7縣市中標準最嚴苛,引起官員、議員私下議論,認為將引起網咖業者激烈反彈。 此外,自治條例明訂網咖設置地點須距高國中小學400公尺以上,否則不准經營,由於不涉回溯條款,目前已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328家網咖業者將不受影響,但尚未取得營利登記的300家業者,以及未來將經營網咖者,都須受此規範。 縣議員蕭貫譽認為此舉將使目前的328張營利登記證「奇貨可居」,主張立法禁止轉讓,議長陳幸進則認為「禁止18歲以下進入,可能都沒人做了」,最後未再納入立法。 北縣資訊休閒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修立人說,網咖已是夕陽產業,全台最盛時有八千多家,如今剩兩千多家,北縣最多時有照、無照合計達1500家左右,如今 只剩約600家,在明年元月菸害防制治法實施後,網咖禁止吸菸已讓業者擔心生意受影響,北縣再訂18歲以下禁入的嚴苛標準,可能引爆另一波倒閉潮。 經發局提出的草案原訂網咖須設在校園250公尺範圍外,並以15歲以下、15至18歲者由監護人帶領或限時段可進入網咖;不過縣議員江永昌、蔡淑君、洪佳君擔心一旦立法,將製造更多青少年逗留網咖的社會問題。 經發局長陳佐鎮主張立法管理勝於無法可管,在答詢時指「窮學生到網咖學到很多知識」、「議員要理性討論」,遭議員輪番質疑。在議員曾文振、周勝考及金介壽等人主張立法規範,但距離校園範圍應討論時,陳佐鎮答詢又說「議員討價還價,與我沒關係」,又引議員、官員笑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559704.shtm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乂喜德乂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哇賽...會不會太誇張!?連網咖都禁止..我敢說很多家網咖都是靠學生才撐起來的常常最滿的時候...都是段考完的下午我有時也會去網咖[雖然最近沒有..小高一很忙0.0]我不是因為家裡電腦被鎖或是有人看管~相反的..我家屬於無政府狀態...電腦想怎玩都是OK的不過我喜歡與朋友一起同樂的感覺~跟每個人待在家裡一起連線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況且大家坐在一起玩也比較好討論戰術[信長= =]不懂...為什麼要禁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oolToulTo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我覺得網咖沒啥不好頂多有點菸味而已而且說真的網咖滿健康的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佐*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我想跟同學去打信長啦........從國中開始的一大樂趣沒了ˊ 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拯救世界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這樣就不能dakara了...開心時動一動 dakara 好懷念喔每次去打咖的暗號打咖啦 萬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宇翼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那我要等到大學才能去網咖了欸! =口=""會不會太誇張呀? (話說,我好像是全校最年輕的嘎! 我82年九月的 =ˇ=)我的高中生活呀! (雖然不是很常去打咖......)這個條例一實施那些家裡沒電腦的人要怎麼辦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殤寒 10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板中信長團要沒落了??黃昏已到來??不論是高桿團、情川團、大都會團等等,都將面臨無處可去的窘境,莫非,圖書館要爆滿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乂喜德乂 10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題外話]信長團.高桿團和大都會團我都懂不過不清楚情川團是啥米?誰能告訴我這個可憐的小高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乂 10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太誇張了吧= =我也是台北縣的那我不是要跑到台北市打網咖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oidskitty 10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8 太誇張了又是時代隔閡的老人思想來限制我們哪個國家對於網咖規定那麼氾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一把刀 10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8 看來這篇文章會氣炸一堆網咖掛的= =好險我對網咖不是涉獵很多(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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