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張小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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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超級張小豪

  1. ANS1:物理的能量有負號跟方向沒關係 物理的能量真的就是代表大小

    ANS2:這裡的負號就是代表方向 所以你要取絕對值來看!!

    ANS3:這個問題喔>< 應該是瞬時速率吧

    ANS4:速度=(末位置-初位置) 除以時間 阿既然你說折返了 代表末位置和初位置同一點 相減不就是零? 速度就是零阿!!ANS5:那是啥圖><

    ANS6:你應該是要說平均速率大小大於等於平均速度吧?

    平均速度等於-3 你要再去跟平均速率比較沒啥意義阿 你又沒給路徑或位移之類的東西

    折返點指的應該是方向相反的點,而不是回到起點吧......

    而且「速度」的定義也不是(末位置-初位置)/時間吧

    應該是當時間間隔(delta t)趨近於無限小的時候的平均速度吧

    而你所說的那個問題

    或許要用微分來說明

    假設有一個物體的速度-時間圖(v-t圖)可微分

    則該圖為一個連續的圖形

    根據「堪根定理」連續圖形上一正一負的兩點

    中間必有一點其值為零

    當我們向中間逼近時

    當兩點趨近於折返點時

    兩點的值仍然一正一負

    但趨近於零

    根據夾擠定理

    折返點的值趨近於零

  2. 那一張東西是張小豪同學給我的。

    詳情還可以問問曹對。

    應該是他們兩個一起給我的(?)。

    而且如果恨情歌的文章連結之中,小豪的話是正確的話,

    我們拿到的應該是影本。

    △ 建青人潛入 125 教室拿取表格(真逍遙。)

    對了,勘誤表--要在期末考之後才能做出來。

    那份東西確實是我交給建青的

    而我在得知後立即向該名同學解釋

    而他也表示不再向我追究

    所以我也沒有再提出

    事實上

    在這期間

    我並沒有直接和主編接觸

    只有使用深藍,及透過另一位同學

    當時,我有和那位同學表示公佈前要將那些簽名給塗掉

    而他認為在某些狀況下可能會需要公佈

    最後我協調成,如果要公佈一定要先告訴我

    並且我需要轉知並獲得那些同學的同意

    而最後我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後續消息

    所以其實我也感到挺失望的

    再來,我當時得到的資訊

    那份東西好像不是要放在逍遙遊

    而是要拿來討論其他的學生議題

    -----------------------------------------------------------------

    最後,我還是在這邊向那位同學致上最深的歉意

  3. 這位同學,你真是需要好好涉略一下各國政治經濟的實況

    【理性忽視】不是理論,它是事實,是早已被證明的事實,各國

    國會(尤其美國)通過的各種保護政策、肉桶立法,就是此現象的產物。

    說什麼"前提與事實不符",不過是同學你對所謂事實、現實的一種漠視。

    要產生【理性忽視】的現象根本不需要以上三種莫名奇妙的前提假設。

    那只是你自己的幻想罷了。

    選民只要了解,他今天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關心市政,除了電話費帳

    單以外什麼都得不到,就足以作為他理性忽視的依據(別忘了時間的機會成本)。

    你知道嗎?在現實政治中"越多人越用力用持久的爭取,越有力量改變腐敗的現狀"

    很少發生、甚至不常成功,真正在政治中有力道的是小而有組織的團體。

    如果今天社會上右撇子與左撇子的比例是100人比1人,你知道誰有政治上的優勢嗎???

    左撇子。

    這個答案很奇妙,但卻是事實。

    你想知道為什麼的話,可以自己去查或是私下問我。

    P.S. 我不喜歡龍應台的文章。

    那不就是理性忽視的結果嗎???怎會說是反駁???

    那位同學連選委會的公告都的看。

    你以上這段話是沒錯,但我所要闡述的並不是說"積極(非常的)去

    爭取屬於我們自己的權益"這種想法是錯的,而是

    絕大多數人會被所謂"積極(非常的)去爭取"帶來的巨大成本望之卻步

    ,因而造成理性忽視。

    聽說我曾經很「認真」的在學校的公佈欄找那份公告。

  4. 俄羅斯輪盤為一個非常有名的遊戲

    玩家使用一把左輪手槍(通常)

    內放入數顆子彈(沒有放滿,通常是1/2)

    轉動輪盤,對自己射擊

    假設沒有子彈則存活

    輪下一個人

    一直到剩下一名參與者

    如此遊戲,以相互訂定的賭博契約關係

    以生命作為賭注

    輸家必須自殺

    是否已觸犯刑法加工自殺罪?

    (其實是在某八點檔連續劇看到類似劇情,顯然此劇情以不符合社會善良風俗甚至是法律)

  5. 我從一上到二上,每一學期的校務座談會都有出席,

    但有了多次經驗之後,就知道去什麼校務座談會簡直是白費時間、

    浪費唇舌,因此這次的座談會我根本懶的去理。

    每次都在提同樣的東西,陳腔濫調有什麼好玩。對於學生的意見,

    學校行政人員不過敷衍了事,聽聽就算,這也是為什麼同學們每學期

    都不得不提出類似的建議。

    給班聯會良心的建議:以後校務座談會請在學期初舉辦,這樣一來

    班聯會至少可以在有效任期內,挾民意監督校方是否在學期間完成

    座談會上敷衍般的承諾。

    像現在,在學期末才舉辦,下一屆班聯會主席哪知道上一次校務座談會

    到底搞了些什麼,經過了一段假期,又有誰記得座談會上討論了些什麼。

    學校好像不會受到學生「民意」的影響吧

    他們和政府機關是不一樣的

    反而家長會對他們的施壓

    還比較容易受到重視

    再來,班聯會真的有權限去「監督」校方嗎?

  6. 我會提出此文,純粹只是對於這件事情進行理性的分析

    我尊重所有人具有表達的權利

    同時也希望他人也能夠尊重我的權利

    不要針對個人進行無意義的攻擊

    題案者甚至是做決策者不一定都是執行者

    自己提出的提案也不一定需要由自己來製作

    我之所以會提出

    其實是因為我以前的國中就曾經請過設計師

    (聽說是校友)

    進行新制服款式的設計

    並且經由全校學生投票後決定

    所以建中或許也可以實施

    而且建中的校友是設計師者可能多一點

    再來

    衣服的款式已經是固定的

    我們應該要對於設計者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單純自己來決定

    對於設計者本身的智慧財產是相當不尊重的

    最後

    自行設計還有一個好處

    就是談判過程應該會比修改校規快速

    假如我們進行校規的修改

    可能還需要經過校務行政會議之類的東西

    顯然會一拖再拖

    假若是設計出新制服

    直接改變制服款式的好處就是

    已經有組長的背書

    和學校溝通時較容易

  7. 如果要提出學生投票的話,詳請見「學生投票法」(我沒聽過什麼學生公眾投票法...,請尊重起草人提出的名字,謝謝XD)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我們以學生投票法來決定是否紮衣服

    其實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並不是我對於要不要紮衣服的看法

    而是要尊重到這件衣服的設計者

    之前本文好像有人提出

    這件衣服在原始的設計上

    就是要紮的

    如果我們擅自來決定要不要把這件衣服紮進去

    對於設計者是相當不禮貌的

    所以我個人建議

    如果要的話

    我們可以來設計一套「不用紮的衣服」

    之前莫組長也提到過(那份新聞報導我還留著)

    只要全校學生投票通過

    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繼續穿制服

    當然,我們也可以決定我們制服的款式

    但如果直接違背設計者的意思

    絕對是野蠻的作風